我的名字叫孙泽源,今年二十三岁,去年刚刚从一所知名的财经大学毕业。在外人看来,我的生活轨迹堪称完美——金融系高材生,对股市有着近乎天赋般的敏锐嗅觉,大学期间就靠炒股积攒下了人生第一桶金。但我自己心里清楚,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一次“投资”,不是哪支翻了倍的股票,而是我在大一那年的迎新晚会上,追到了音乐系的林乐乐。 乐乐比我小一岁,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挪不开目光的男生。他的五官精致得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皮肤是健康的白皙,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浅浅的月牙,脸颊上两个若隐若现的小酒窝仿佛能把人的魂都勾进去。他的头发是柔软的黑色,微微带一点自然卷,每次他靠在我胸口的时候,我低头就能闻到那股淡淡的洗发水香味,混合着他身上独有的干净气息,让我整个人都安定下来。我常常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才能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他,并且幸运地让他也爱上了我。我们在大一的下学期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的四年里,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在假期旅行。我们在彼此的手机里存满了对方的照片,在每一个纪念日互相准备惊喜,在大三那年的情人节,我们鼓起勇气,手牵着手站在了双方父母的面前,坦白了我们的关系。幸运的是,我们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开明的父母,他们的理解和祝福,让我们成为了彼此生命中最不可分割的家人。 作为这段关系里主动的一方,我始终认为自己有责任给乐乐最好的一切。我是一个1,这个身份对我来说不仅仅意味着在床上占据主动,更意味着在生活中承担起保护者、供养者的角色。我喜欢把乐乐宠得像个小王子一样,看他因为我的安排而露出惊喜的表情,那种满足感比我在股市里赚到第一个一百万还要强烈。所以,当我的股票账户里的数字足够支付一套公寓的首付时,我毫不犹豫地做了决定。我记得那天,我带乐乐去看房,那是一栋一百多平的公寓,虽然不是很大,但户型方正,客厅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窗,午后的阳光洒进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是温暖的浅金色。我告诉他,我已经付了首付,并且在房产证上写了我俩的名字。乐乐愣住了,然后眼眶就红了,他不停地摇头说这太贵重了他不能接受,他甚至一分钱都没有出。我捧着他的脸,用大拇指擦掉他眼角的泪花,笑着对他说,身为一个1,给自己的0最好的生活条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以后就努力成为大歌星,然后包养我一辈子。乐乐被我逗得破涕为笑,他踮起脚,在我嘴唇上轻轻啄了一下,说了一声“好”。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乐乐会成为大歌星这件事。他不仅仅是长得好看,他的音乐才华才是真正让我折服的东西。他是以当年流行演唱专业第一名的成绩被大学录取的,他的嗓音是天生的礼物,清澈中带着微微的磁性,高音能穿透灵魂,低音又能撩拨心弦。更重要的是,他拥有极强的原创能力,他的电脑里存着上百首他自己作词作曲的demo,每一首都让我觉得不比那些流行榜单上的热门歌曲差。大二那年,他参加了国内最顶尖的音乐选秀节目——《中国好声音》,盲选阶段他一开口,四个导师在十秒内全部转了身。那一季的比赛,他一路走到了最后,拿到了全国前五的名次,收获了相当不错的人气和一批忠实的粉丝。节目结束后,灿星公司向他抛出了橄榄枝,那是一份条件优厚的经纪合约,意味着他可以得到后续的培养、包装和巨大的曝光度。但签约的条件是,乐乐必须接受公司对他的全面规划,包括长期的密集训练、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演出安排,这意味着我们将会经历漫长的异地恋,而我们的感情和生活,都要被放在聚光灯下任人审视。乐乐考虑了整整三天,最终在签约截止日的那天晚上,他靠在我怀里,轻声告诉我,他不签了,他说他想要的是和我在一起的稳定生活,而不是那种被商业裹挟的喧嚣和身不由己。这件事让我内疚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是我拖累了他的前途,但他却反过来安慰我,说原创音乐才是真正的财富,他的梦想是像周杰伦一样,即使到了四五十岁,随便出一首歌都能风靡全球,到那个时候,再让我好好补偿他。 就这样,我们搬进了那栋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小公寓。虽然面积不大,但乐乐把每一个角落都布置得非常温馨,沙发上是我们一起挑的卡通抱枕,餐桌上的花瓶里永远插着当季的鲜花,卧室的墙上是我们的合照,那是我第一次吻他时朋友抓拍的瞬间,照片里的乐乐脸颊泛着羞涩的粉红,可爱得让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想亲他一口。我们的生活进入了一种平静而甜蜜的轨道,乐乐毕业后签约了一家做抖音直播的公司,每天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他会在直播间里唱歌给粉丝听,凭借《中国好声音》积累的人气和自身过硬的实力,他的直播间数据一直很漂亮。而我则是在家里研究股市,每天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是我的工作时间,三点收盘后我就会去菜市场买好乐乐指定的菜,煮好米饭等他回来炒菜。我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周末的时候会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或者去附近的商场逛逛,日子平淡却充满了稳稳的幸福。我以为,这种生活将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一年、两年、十年、一辈子。但命运这玩意儿,从来不喜欢按部就班的剧本,它总在你最毫无防备的时候,把一个你从未想象过的变数,蛮横地塞进你的生活,把一切都搅得天翻地覆。而那个变数,就是住进我们对门公寓的黑人邻居——麦克。 我和乐乐第一次见到麦克,是在我们小区的电梯里。那天是周五的傍晚,我和乐乐刚从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回来,我手里提着两大袋子食材,一袋装着乐乐点名要的牛腱子和各种配料,他今晚要做我最爱吃的红烧牛肉面,另一袋则是水果和零食。电梯门缓缓关上的时候,一只巨大的、皮肤漆黑的手掌猛地从门缝里插了进来,硬生生地把即将闭合的电梯门又撑开了。紧接着,一个极其高大的身影挤进了这个本就有限的空间。我整个人在那一瞬间几乎被笼罩在了一片阴影之中——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里见过这么高大、这么壮硕的男人。他的身高目测接近两米,浑身隆起的肌肉把他身上那件已经洗得发灰甚至有些地方开始泛黑的白色背心撑得紧紧的,勾勒出他胸肌和腹肌的惊人轮廓。他的下身是一条破旧的灰色牛仔裤,膝盖的位置磨得发白,脚上踩着一双鞋面已经脏兮兮的耐克运动鞋。光是这个体型,就足以让任何一个站在他身边的人感到窒息般的压迫感,我那一米八的身高在中国人里已经不算矮了,可站在他旁边,我感觉自己瘦弱得就像一只小鸡崽,至于才一米七出头的乐乐,在他身边简直就像一个可以被随手拎起来的布娃娃。 然而,比他的体型更先冲击我的,是他身上那股强烈到近乎蛮横的气味。那是一种由汗水、体味、以及一种我说不清道不明的、仿佛带着野生动物的原始荷尔蒙气息混合而成的味道。电梯门关上之后,这个密闭的铁盒子在几秒钟之内就被这股气味塞满了,它肆无忌惮地钻进我的鼻腔,带着一种强烈的侵略性,让我和乐乐几乎在同时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我能看到乐乐的眉头细微地皱了一下,侧过头来和我对视了一秒,我们都在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同样的两个字:厌恶。但我很快就用眼神示意他别出声,眼前这个黑人看上去实在是太危险了,他的眼神锐利而冷峻,面无表情地盯着电梯的按键面板,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铁血军人般的冷漠气质,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头随时可能择人而噬的猛兽,安静地蛰伏在铁笼之中,但谁也不知道他下一秒会不会突然暴起。我和乐乐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都选择了沉默,不敢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招惹一个如此具有威胁性的庞然大物。 那个黑人低头扫了一眼电梯面板上已经被按亮的楼层号——我和乐乐住在九楼——然后他的动作微微停顿了一下,就没有再伸手去按任何其他的楼层。这个细节让我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意味着他大概率也是九楼的住户,或者至少要去九楼。紧接着,他开始用目光打量我和乐乐。他的视线从我身上扫过,那感觉就像是被一把冰冷的剃刀贴着皮肤划过,短暂、锋利,带着一种让人背脊发麻的审视感,然后,他的目光就毫无征兆地、牢牢地锁定在了乐乐身上。那种目光和看我的时候完全不同,不再是快速的扫视,而是一种近乎贪婪的、缓慢的、从上到下的打量。他的眼睛先是在乐乐的脸上停留了很长的时间,盯着他清秀的五官、白皙的皮肤和微微翘起的嘴唇,然后目光慢慢地向下移动,扫过他纤细的脖颈、被T恤包裹的胸膛、窄窄的腰身,最后,他的视线竟然毫不避讳地落在了乐乐下半身的位置,并且就那么直勾勾地停在了那里。我感到一股火气猛地从胸口窜了上来,我的拳头不由自主地攥紧了,这个男人看乐乐的眼神太过分了,那根本就不是看一个陌生人的眼神,那是一个男人在看一件让他感兴趣的物品,一种赤裸裸的、不加任何掩饰的觊觎和占有欲。 我深吸了一口气,正想要开口说点什么,哪怕是鼓起勇气质问一句“你看什么看”,可就在我的话语即将冲破喉咙的那一刹那,那个黑人忽然把视线从乐乐身上移开,转向了我。他的目光和我相接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像是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了脚,从脊椎的尾端开始,一股难以抑制的寒意顺着脊柱一路向上攀爬,我的声带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扼住了,刚才酝酿好的所有勇气在零点一秒之内烟消云散。我被他盯得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后背的皮肤开始渗出细密的冷汗,那些汗珠浸湿了我薄薄的T恤,黏腻地贴在皮肤上,带来一股更加深刻的寒意。我从未想过,一层到九层的距离,会如此漫长。电梯上升的嗡嗡声在这个死寂的空间里被无限放大,每一秒都像是在我的心脏上缓慢地碾过,我甚至能听到自己吞咽口水的声音以及心跳疯狂撞击胸腔的回响。我只能在心里不断地祈祷,快点,再快点。 终于,“叮”的一声脆响拯救了我,电梯门在九楼缓缓打开了。那个黑人率先迈步走了出去,他没有丝毫犹豫,径直向着右边的公寓走去,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我搀扶着几乎快要瘫软的乐乐,快步向着左边的公寓走去,手指因为紧张而微微发抖,好几次才把钥匙对准了钥匙孔。值得一提的是,这栋楼每一层都只有左右两间公寓,也就是说,这个让我从骨子里感到恐惧的黑人壮汉,大概率就是我们未来将要朝夕相对的邻居。关上自家房门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完全被冷汗浸透了,两条腿也有些微微发软,而身边的乐乐捂着胸口,声音里还带着未散的后怕:“吓死我了!他难道是我们的邻居?他看着我,我都不敢说话。”我强撑着身为一个1的体面,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而不屑,安慰乐乐说那不过是个长得比较壮的黑人罢了,穿得破破烂烂的,说不定只是对面请来的装修工人。但乐乐却轻轻摇了摇头,反驳我说最近根本没有听到对面有任何装修的动静。事实证明,乐乐的直觉是对的,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每天上下楼都能在电梯里遇到这个高大的黑人,他就像一尊沉默的铁塔,每一次的出现都带着那股让人无法忽视的浓烈体味和冷漠的压迫感,我们也由此确认了他就是我们新搬来的邻居。但每当电梯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时,他那双锐利如鹰隼的眼睛,仍然会毫不掩饰地、长时间地粘在乐乐的身上,而我和乐乐始终没有和他说过哪怕一个字。 这种令人窒息的僵局在持续了整整三天之后,终于被乐乐打破了。那天傍晚,我们从超市采购回来,电梯里又一次和那个黑人狭路相逢,照例是沉默而压抑的几十秒钟,照例是他那双让人不舒服的眼睛在乐乐身上扫来扫去。回到家里关上门之后,乐乐把手里的购物袋往地上一放,转过身来看着我,脸上带着一种认真的表情。他说他觉得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邻里关系终究是很重要的,总不能未来几年甚至十几年都这样尴尬地和他共乘电梯吧?我们总得找个机会去破冰。我看着乐乐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心里清楚他说得有道理,虽然我对那个黑人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抗拒和恐惧,但总不能这辈子都躲着邻居走。况且,我也不愿意在乐乐面前表现出自己胆小怕事的一面,那和我一直以来在他心中建立的可靠形象太不相符了。 于是我整理了一下衣领,深吸了一口气,和乐乐一起走到对面那扇深灰色的防盗门前,抬手敲了三下。门内传来沉重而缓慢的脚步声,紧接着门被拉开了,那个黑人像一堵墙一样矗立在门口,他依旧穿着那件发黑的白背心、那条破烂的灰色牛仔裤,空气中那股熟悉的浓烈体味混合着汗味扑面而来,让我下意识地屏住了半秒呼吸。透过他身体和门框之间的缝隙,我能看到他身后的公寓空空荡荡,水泥地板裸露着,墙面也是原始的灰白色,连最基础的装修都没有做,只是乱七八糟地堆着许多大纸箱,看上去像是刚刚搬进来还没来得及收拾的样子。我率先挤出一个友善的微笑,用英语向他打招呼,毕竟我下意识地认为外国人应该用英语交流,但我的话才刚开了个头,他就抬起一只手打断了我,用一种让我极其意外的、带着纯正北京口音的流利中文说道:“说中文,我听得懂。” 他的语气平淡得没有任何起伏,但就是这种平淡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气场。我有些尴尬地收回了伸出去的手,又觉得这样不礼貌,于是再次把手伸出去,自我介绍说是他对面的邻居,叫孙泽源,然后又指了指身边的乐乐,说这是我一起住的最好的朋友,叫乐乐,以后请多多指教。在我说话的过程中,他的目光几乎就没有在我身上停留超过一秒,而是又一次黏在了乐乐身上。他那双锐利的眼睛从乐乐的脸庞开始,缓慢地向下移动,扫过他的脖子、胸膛、腰线,最后落在他被牛仔裤包裹的双腿上,那种目光比在电梯里更加赤裸和肆无忌惮,仿佛是在打量一件已经被他认定归属的物品。他的嘴唇微微动了一下,从喉咙里发出一个低沉的音节:“乐乐,名字挺好听的。”然后他才把视线收回来,伸出那只比我大出整整一圈的黑色手掌,紧紧握住了我的手。他说他叫麦克,然而就在他报出名字的同时,一股可怕的、简直不像是人类能拥有的握力从他的手掌传来,我感觉自己的手骨像是被一只液压钳夹住了,骨头在咯咯作响,关节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我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就在我几乎要忍不住惨叫出声的时候,他终于松开了手。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只被握得发红变形的手,指节上还残留着被碾压的钝痛,我心里涌起一股愤怒和屈辱,但我不敢发作,只好强撑着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用尽量轻松的语气说了句“麦克你力气还真大”,试图用玩笑把这件事带过去。然而他根本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像是完全没有听到我的话一样,直接绕过我,把目光重新投向站在我身后的乐乐。我看得到乐乐的表情有些尴尬,他的身体微微向后缩了半步,两只手不自觉地绞在一起,这是我熟悉的乐乐感到不安时的下意识动作,他显然不想在这里多呆。就在我准备找个借口带乐乐离开的时候,麦克却先开口了,他的声音依旧是那种低沉而带着磁性的京腔,语气听起来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而非征求同意——他说孙,你也看到了,我一个人整理这些家具有些吃力,可以帮我吗?也许整理完之后,我们还可以坐下来喝两杯。我愣了一下,没想到主动发出破冰邀请的居然是他,但我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既然对方给了台阶,我自然要顺着走下去,连忙点头说当然可以。 乐乐也顺势接上了话,他说那你们慢慢整理,我先回去煮晚饭,等整理完了你们一起过来吃饭吧。麦克听到这话的时候,他脸上那个冷硬的线条第一次柔和了下来,嘴角向两边咧开,露出了一个在我看来甚至算得上灿烂的笑容。他那一口大白牙在他黝黑如墨的脸庞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他用一种我从未在他嘴里听到过的、带着温度和期待的语调,对乐乐说:“好的,期待你的厨艺,乐乐。”那个笑容和那种语气,和他面对我时那种冷冰冰、硬邦邦的态度形成了截然的对比,让我心里莫名地泛起了一阵不舒服的酸涩感,但我没有时间去多想这其中的意味,乐乐已经转身回了我们的公寓,而我则跟在麦克身后,跨过了那扇灰扑扑的门槛,走进了他那间连地板都还裸露着水泥的毛坯公寓。 走进麦克的公寓之后,我才真正看清这间屋子的全貌。它和我那间温馨的小家完全是两个世界——这里没有铺好的木地板,没有刷得雪白的墙壁,头顶连一盏像样的吊灯都没有,只有一个光秃秃的灯泡从天花板上吊下来,发出昏黄的光,把整个空间照得有些阴森。地上横七竖八地堆放着七八个大小不一的纸皮箱,有的已经拆开了,有的还封着胶带,看起来像是刚从什么货运站拉回来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混合了纸箱受潮的霉味、水泥地面的灰尘味以及麦克身上那股怎么也散不掉的浓烈体味,让我忍不住抽了抽鼻子。我随口问了他一句怎么不先装修再住进来,他正在低头拆一个箱子,头也没抬,只冷冷地扔给我三个字:“没地方住。”他的语气短促而冰冷,像是一把钝刀划过铁板,把我想继续追问的念头干脆利落地切断了。我心里盘算了一下,这间公寓的格局和我那间差不多,面积大概在一百二十平上下,按照现在北京的房价,光是首付就得二十万往上,一个能拿出二十万首付的人会没有其他地方住?但我看着他那个沉默而高大的背影,把所有的疑问都咽回了肚子里。 他开始自顾自地拆箱子,完全没有理会站在一旁发愣的我,我只好自己凑上去看。第一个大箱子被拆开的时候,我有些意外,里面装的竟然是一个崭新的豹纹二人沙发,沙发的面料是那种带着野性纹路的仿毛材质,做工和样式都不算差,但它被孤零零地放在这个全是水泥灰和工业气息的毛坯客厅里,显得格外突兀和违和,就像是一个穿着晚礼服的人被扔进了建筑工地。麦克连招呼都没打,直接弯腰抬起沙发的一角,朝我努了努下巴,示意我抬另一角。我赶紧伸手去接,沙发实打实的重量落在手臂上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被压得往下沉了一截。这东西重得离谱,我实在想象不出他是怎么把它从电梯里弄上来的,但麦克的神态却轻松得像是在搬一袋棉花,他甚至还能腾出一只手来指挥我调整方向。他那壮硕的胸肌和手臂上的肱二头肌在抬沙发的动作中鼓胀起来,青色的血管在黝黑的皮肤下若隐若现,我毫不怀疑,即便是两个我和他掰手腕,也未必能赢他哪怕一次。 在接下来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们从他那些大大小小的纸箱里陆续搬出了床架、床垫、置物架、一张沉重的实木桌子,还有各种零碎的厨房用具和五金工具。我被使唤得团团转,他下达指令从来不用疑问句或者商量句,全部都是短促的祈使句式,“把这个抬过来”“那个放那边”“不对,往左挪半米”,语气就像是在指挥一台没有感情的搬运机器。与此同时,我在拆箱和搬运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让我眼皮跳动的、不那么寻常的东西。他的家当里,除了那些大件家具之外,大致可以分成两个相当引人注目的类别。第一个类别是运动器材,一台黑色的跑步机、一个悬挂式的拳击沙包、好几组不同磅数的哑铃,这些东西的存在倒是和他那身肌肉对得上号,显示他是一个极其注重锻炼体能的人。而第二个类别,则让我在看到它们的时候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是一整箱五花八门的情色物品,成盒的避孕套、不同型号的飞机杯、封面露骨到不能直视的成人漫画,乱七八糟地塞满了一个大纸箱,就这么敞开着摆在地上,没有任何遮掩的意思,就像是在展示某种勋章或者战利品。我蹲在地上整理这些东西的时候,脸上一阵阵地发烫,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而麦克却依旧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仿佛这些玩意儿和厨房里的锅碗瓢盆没什么区别。锻炼和性爱,这两个关键词在我脑海里拼凑出了一个粗鄙的、充满原始欲望的形象,让我对这个黑人邻居的另一面有了新的、带着浓重不祥预感的认知。同时让我觉得有些奇怪的是,他所有的家当里几乎没有看到任何电子设备,没有电脑,没有电视机,甚至连一台收音机都没有,也许这和他家里没有装修有关,也许他本来就不需要这些东西。 搬运持续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我的T恤已经被汗水浸得湿透了,紧紧地贴在皮肤上,两条胳膊酸软得像灌了铅,每一次抬重物的时候都在微微发抖,呼吸也变得又急又浅。而麦克,他竟然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呼吸平稳而绵长,额头上甚至没有渗出几滴汗珠,仿佛这一个多小时的体力劳动对他来说不过是热身而已。这就是我们之间体能的差距,一道我无论如何努力都无法跨越的鸿沟。等到最后一个箱子的物品被他指挥着我摆放到位之后,我整个人几乎虚脱了,两条腿软得像踩在棉花上,看到那个豹纹沙发就忍不住一屁股坐了下去。沙发柔软的垫子接住我身体的那一刻,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感觉浑身的肌肉都在叫嚣着酸痛。但这个休息只持续了不到三秒,一阵粗糙的鞋底摩擦感突然从我的小腿传来,紧接着是一股力道不算轻的踢踹。我低头一看,是麦克那只沾着灰土的脏兮兮的运动鞋,正用鞋头一下一下地踢着我的小腿。他嘴角勾着一丝毫不掩饰的嘲讽笑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用一种仿佛在打发一条挡路的野狗般的语气说道:“真是没用,这样就觉得累了吗?黄皮小子,你身上很脏,别坐我的新沙发。起来,去给我拿啤酒。”他的语气里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每一字每一句都裹挟着不容置疑的命令。 我被他这一脚踢得整个人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动作之快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狼狈不堪。小腿被踢中的那块皮肤火辣辣地疼,但我脑子里第一个闪过的念头竟然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卑微的自我开脱——也许麦克只是有洁癖吧,毕竟我刚才搬了那么多灰扑扑的纸箱,身上确实沾了不少灰,他不让我坐他的新沙发也勉强说得通。我在心里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台阶之后,就默默地走到他刚整理好的置物架前面,从那上面拿了两瓶啤酒,转身走回沙发旁边。但我手里的啤酒还没来得及递出去,麦克就皱着眉头大声呵斥起来,他的声音在空旷的水泥房间里炸开,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他说他只让我拿一瓶,我凭什么自作主张拿两瓶?那一瞬间我先是懵了,紧接着胸口涌上来一股强烈的委屈和不解,明明刚才在门口的时候是他自己亲口说的,整理完家具要和我喝两杯,怎么现在又出尔反尔了?但我看着他蹙起的眉头和那双冷冰冰的眼睛,所有辩解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一个字也吐不出来。这是他的东西,没有他的允许,我的确没有资格喝他的酒。我只能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一样,默默地把其中一瓶啤酒递到他手里,然后把另一瓶原封不动地放回了置物架上。 麦克接过啤酒之后,靠在豹纹沙发上,用两根手指轻松地弹开瓶盖,仰起脖子就咕噜咕噜地灌了起来,他的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几口就干掉了小半瓶。我就那么杵在沙发旁边,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像个多余的家具。我的嘴巴很干,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沙子,刚才搬东西出了那么多汗,身体早就渴得不行了。我看着他大口喝酒的样子,忍不住悄悄地咽了口唾沫,那个吞咽的动作很轻,但喉咙里的干涩感却因此被放大了十倍。我心想既然他不让我坐沙发,也不让我喝他的酒,那大概就是不想和我有更深入的交流了,我也是个有自尊的人,不至于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于是我在心里给自己壮了壮胆,转过身准备离开这间让我浑身不自在的公寓。可我的脚步还没来得及迈出去,身后就传来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低沉而充满磁性,在空旷的水泥房间里回荡着,带着一种让人后背发紧的压迫感。麦克在我身后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然后把两只穿着脏兮兮运动鞋的大脚“嘭”的一声架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用一种漫不经心却又毫无商量余地的语气,对着我的后背说道:“黄皮小子,过来,脱掉我的运动鞋。” 那句话像一把冰锥,直直地扎进了我的耳朵里。我整个人僵在了原地,大脑在那一秒里经历了短暂的空白,随即一股滚烫的怒意从胸腔里翻涌上来,我猛地转过身,眼睛直直地瞪着沙发上那个高大的黑人——他刚才说什么?让我给他脱鞋?他以为自己是谁?我是一个有手有脚有尊严的男人,不是什么伺候人的下人,更不是他麦克的仆人。我张开了嘴,用我能调动出来的最愤怒的语气质问他:“你说什么?”我的声音比平时高了八度,我希望他看到我的愤怒,希望他意识到他刚才的要求有多么离谱。然而麦克没有回答我的质问,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说。他只是靠在沙发上,啤酒瓶松松地握在手里,微微眯起了眼睛,用那双深邃得几乎看不到底的黑褐色瞳孔,平静地、甚至可以说是慵懒地看着我。可就是那种平静,那种像是狮子在看一只对自己龇牙的兔子时的平静,让我浑身的汗毛在那一瞬间全部倒竖了起来。又是这种感觉——那天在电梯里被他盯了一眼之后,从脊椎深处蔓延开来的那种彻骨的寒意,又一次卷土重来了。我感觉自己的后颈像是有一根冰凉的针在缓慢地划过,紧接着后背的皮肤开始渗出冷汗,那些汗珠不像刚才搬东西时那种热乎乎的汗水,而是冰冷而黏腻的,顺着我的脊柱沟一滴一滴地向下滑,把我已经湿透的T恤再次浸得发凉。 麦克依旧没有开口,他就那么眯着眼,沉默地、居高临下地逼视着我,手里晃荡着那半瓶啤酒。整个房间安静得可怕,只有灯泡偶尔发出的细微电流声,以及我自己越来越沉重、越来越紊乱的呼吸声。在这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我感觉自己的意志力正在以一种可怕的速度瓦解,就像是一座被海水不断冲刷的沙堡,一点点地从底部开始坍塌。我的目光不受控制地向下移动,落到了他架在茶几上的那双运动鞋上,那是一双已经看不出原本白色的耐克,鞋面上覆盖着一层灰蒙蒙的污垢,鞋底的纹路里嵌着细碎的沙粒和不知道从哪里踩来的泥巴,鞋舌上的标签显示着它的尺码——48码,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数字。我不敢去想那双鞋里包裹着的,是怎样一副巨大的脚掌,更不敢去想那双鞋里散发出来的会是怎样一股味道。但我最终还是像被抽走了灵魂一样,机械地、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茶几前面,在麦克那双大脚的面前,慢慢地半蹲了下去。我的大脑在嘶吼着让我停止,让我站起来,让我像个男人一样摔门而去,但我的身体已经完全不听使唤了,我的手指像是被另一股意志操控着,伸向了麦克右脚那只脏兮兮的运动鞋的鞋带。 当我的指尖碰触到那条同样灰扑扑的白色鞋带时,我感觉自己的指尖在颤抖,不是因为用力,而是因为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恐惧和屈辱。麦克依旧没有说话,但他鼻腔里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轻哼,那声哼里裹挟着一种了然于胸的得意,就像是一个驯兽师看着自己新捕获的野兽终于开始屈服于皮鞭和指令。我低着头,不让自己的表情暴露在他的视线里,手指笨拙却不停地解着那个复杂的鞋带结,很快,鞋带松了,我双手捧着他那只沉重的、散发着热气的鞋底,轻轻地、慢慢地把它从他的脚上拉了下来。鞋子脱落的瞬间,一股浓烈到几乎可以说是物理攻击的气味从他那只穿得发黑的白袜上扑面而来,那不是普通的脚臭,而是一种混合了汗液发酵的酸腐味、鞋内潮闷的霉味以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像奶酪又像氨水的刺鼻气味的结合体。这股味道毫无阻拦地灌进我的鼻腔,直冲天灵盖,我的胃猛地抽紧了,一股强烈的恶心感从喉咙深处翻涌上来,眼眶瞬间被熏得蓄满了泪水,我不得不腾出一只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巴和胸口,用尽全力压制住想要当场呕吐出来的冲动。而麦克看到我这副狼狈的模样,竟然咧嘴笑了,他那一口大白牙在他黝黑的脸上显得格外刺眼,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带着残忍和愉悦的笑容,他在享受这个过程,享受我被他脚臭味折磨得痛不欲生的模样。 我硬着头皮,用同样颤抖、同样屈辱的动作脱掉了他左脚的鞋。果然不出所料,右脚那只鞋脱下之后,那股脚臭味竟然还可以更上一层楼。左边的这只脚不知道是不是出汗更多,袜子比右边的更湿润,那股酸腐的臭味浓烈得几乎让空气都变得粘稠了,熏得我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太阳穴突突地跳着疼,眼泪再也忍不住地顺着脸颊滚落下来。我半跪在他的脚边,双手捧着他那只热气腾腾的48码大脚,整个人被笼罩在他脚底板升腾起来的潮湿热气里,鼻腔里、肺里、甚至整个脑子里都被那股恶臭填满了,我感觉自己快要昏过去了。太臭了,真的太臭了,他到底多久没有洗脚了?他到底多久没有换这双袜子了?那一瞬间我甚至产生了一个荒谬的念头——比起继续闻这个味道,我宁愿他再像刚才那样狠狠揍我一拳,至少皮肉的疼痛是短暂的,而脚臭带来的精神折磨却像是一根钝刀在反复地割我的神经。 麦克似乎很满意我这种被熏得魂不守舍的状态,他把空了的啤酒瓶随手往茶几上一搁,玻璃瓶底和桌面碰撞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然后他把自己那只脱了鞋的、沉甸甸的大脚往我面前又伸了伸,那股浓郁得过分的酸腐味再度逼近我的鼻尖。他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上方传来,依旧是那种不紧不慢、带着京腔的低沉语调,但这一次他的语气里没有嘲讽,反而像是在跟一个犯了低级错误的小孩子讲道理似的,带着一种让我浑身不舒服的“慈祥”。他说,孙,你是个什么东西?一个黄皮小崽子罢了,在中国,在我们黑人面前,你们就是这个,懂吗?他用脚掌朝着地毯的方向点了点,仿佛在演示什么东西应该被踩在脚底下。他说他注意我很久了,他知道我是个同性恋,住在我隔壁那个漂亮的小男孩是我男朋友,他不在乎,但他现在需要一个仆人,一个可以供他使唤的中国男仆,他觉得我很合适。他的语气平淡得就像在和我商量一笔普通的买卖,但这笔买卖的内容却让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几乎凝固了。 我瞪大了眼睛,大脑在极度的震惊和恐惧中飞速运转着。他刚才说什么?他注意我很久了?他知道我是同性恋?我张了张嘴,声音却干涩得几乎发不出来,只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我问他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偏偏要找上我。麦克嗤笑了一声,那声笑很短促,却充满了不屑。他说他刚来中国,不认识几个人,偏偏我主动送上门来帮他搬家,还说自己叫孙泽源,住在对门,他不找我找谁?他的逻辑简单粗暴,却让我在这一瞬间产生了一种荒谬的宿命感——原来一切都是我自找的,是我那天鬼使神差地敲了这扇门,是我亲手把自己的名字递到了一个恶魔的手里。如果那天我没有主动来破冰,如果我那天没有多管闲事帮他搬这些该死的家具,他是不是根本不会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根本不会把主意打到我头上来?然而这世上没有如果,命运已经把我和他绑在了一起,而我此刻正半跪在他那双臭气熏天的大脚面前,连逃跑的勇气都没有。 我沉默了很久,心脏在胸腔里跳得像是要炸开一样,我能感觉到自己攥紧的拳头里指甲已经深深地陷进了掌心,指甲掐出的疼痛是真实的,但也正是这种真实的疼痛提醒着我,这一切都不是噩梦,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我终于鼓起仅存的一丝勇气,抬起头看着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用尽全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坚定一些,我说,我拒绝。话音刚落,他没有任何预兆地抬起右手,五指张开,像一把黑色的蒲扇,以我根本无法反应的速度朝着我的脸甩了过来。我下意识地紧闭了眼睛,然后那声“啪”的脆响几乎和脸颊上的剧痛同时炸开。这记耳光比刚才踢我小腿的那一脚重了不知道多少倍,我感觉自己的脑袋被扇得猛地偏向了一边,脖子发出了咯咯的响声,脸上像是被一块烧红的铁板狠狠拍了一下,火辣辣的疼痛从皮肤表面一直蔓延到牙根和颧骨。我的左耳开始嗡嗡地耳鸣,眼前的视线也在一瞬间变得模糊,整个人被这股蛮力抽得差点摔倒在地。 就在我头晕目眩、还没从这记耳光的冲击中回过神的时候,我模糊的余光捕捉到了麦克的嘴部动作。他皱了皱眉,张开嘴,喉咙深处发出一声浑浊的咳嗽声,紧接着,一大滩黄绿色的浓痰从他口中被精准地吐了出来,像一颗黏糊糊的炮弹,直直地落在了我的脸颊上。我能感觉到那团痰液的热度,温热的,带着他口腔里的温度,黏黏腻腻地挂在我的颧骨上,正在缓慢地向下滑落,拖出一条黏糊糊的湿痕。我整个人彻底僵住了,胃部在那一瞬间翻江倒海,一股比刚才闻脚臭时更加强烈的恶心感从喉咙里翻涌上来,我的嘴巴里开始分泌出大量的酸水,浑身的鸡皮疙瘩在一瞬间全部立了起来。他让我吃掉它。他的声音从上方冷冷地传下来,短促而清晰,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就像刚才命令我脱鞋时一样。我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从眼眶里涌出,和那团黏稠的痰液混在了一起。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万遍不要、不要、不要——但我的手已经不听使唤地抬了起来,食指颤抖着贴近自己的脸颊,指尖碰触到了那团温热的、软塌塌的东西,轻轻一刮,把它从脸上刮了下来。 我的手指举着那团黄绿色的东西,举到眼前,泪水模糊了我全部的视线,我看不清它的模样,但指尖传来的黏腻触感和鼻尖闻到的腥臭味已经足够让我崩溃。我张开嘴,把手指连同那团痰液一起塞进了嘴巴里。咸的,带着一股让人作呕的苦涩和腥味,它黏在了我的舌面上,像一条活的鼻涕虫。我拼命地控制住自己想要干呕的反应,用舌头把它推到喉咙口,然后闭上眼睛,像是咽下最后一口气一样,使劲把它吞了下去。我能感觉到那团痰液沿着我的食道缓缓滑落,留下一条湿腻的轨迹,胃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痉挛,我捂住嘴,拼命忍住想要吐出来的冲动,整个人的身体都在不受控制地发抖。麦克的嘴角勾起了一个满意而残忍的弧度,他点了点头,像是父亲在赞誉一个终于学会了听话的孩子,然后把一只热乎乎的黑色大脚伸到我的面前,巨大的脚趾在我眼前灵活地动了动,对我下达了另一个命令——脱光衣服。我跪在地上,双手抖得像是犯了病,却还是乖乖地一件一件把身上的T恤和长裤脱了下来,直到全身只剩一条白色的棉质三角内裤,而我的眼眶里早已经蓄满了屈辱的泪水。 “抬头,看着我。”麦克的声音像是一道不容抗拒的指令,我缓缓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第一次近距离地、完整地打量这个即将主宰我命运的黑人男子。他已经站了起来,接近两米的巨大身躯像是古罗马斗兽场里走出来的战神,他黝黑如墨的皮肤在昏黄灯光的映照下泛着一层油润的光泽,宽厚的肩膀和胸膛像一堵无法逾越的黑色城墙,他的肌肉并不是健美运动员那种夸张到不自然的块状,而是更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每一块肌肉都充满了爆发力和野性。我的目光不受控制地顺着他紧实的腹肌向下移动,最终停在了他的裆部——那条破旧的灰色牛仔裤被他裆部的东西撑起了一个巨大的、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鼓包,即便隔着粗糙的丹宁布料,我也能看出它的尺寸已经达到了一个让我心惊肉跳的程度。作为一个只交往过乐乐一个男朋友的同性恋,我从未见过除了乐乐之外的其他男人的东西,但仅仅是眼前这个被布料包裹着的轮廓,就已经让我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那感觉就像是一个从未见过高楼大厦的人突然被扔在了摩天大楼的脚下,仰望着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而更让我无地自容的是,在盯着那个东西几秒钟之后,我竟感觉到自己薄薄的内裤里传来一阵微微的胀痛,我的那根东西,竟然可耻地硬了几分。 麦克显然也注意到了我内裤上那点微不可察的隆起,他嘴角的嘲讽笑意更深了,但他没有对此发表任何评论,而是重新一屁股坐回了豹纹沙发上,把他那只巨大的、湿漉漉的黑脚再一次伸到了我的面前。这一次,他的脚离我的鼻子只有不到十厘米,那股浓郁的酸臭味几乎是毫无阻拦地灌满了我的整个呼吸道。他说,给我按摩脚底,然后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男人。我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把两只手伸向了他的脚掌。我的手指第一次触碰到他脚底皮肤的时候,整个人打了个哆嗦——那触感粗糙而厚实,脚后跟的位置结着一层硬硬的、发黄的老茧,脚掌前半部分则是黏腻的,带着汗液蒸发后残留的盐分,那种粗粝的、凹凸不平的触感从我的指尖一路传到了我的大脑,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咬着牙,用拇指按在他的脚心上,用力地按揉起来。他脚底的肉很厚,我的手指摁下去就像摁在了一块橡胶上,我必须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让他感受到一点力道。在我按摩的过程中,他有时会故意挪动一下脚趾,那些粗大的、汗湿的趾头会不经意间碰到我的下巴、我的脖子,甚至在一次他“无意”伸腿的时候,大脚趾隔着我的内裤戳了一下我裆部的那个小鼓包,我整个人像是触电一样弹了一下,内裤里的东西却在这种触碰下变得更加肿胀了。 按摩持续了大约十分钟,我的拇指和其他手指都已经酸痛得开始发抖,而麦克则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松弛而享受,偶尔发出一声低沉的、近似呻吟的轻哼。就在我以为这漫长的折磨终于要结束的时候,麦克像是睡着了一样无意识地抖了一下腿,他的脚跟随着那个动作轻轻踢了一下我内裤里那个已经半硬的部位,而我竟然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一股酥麻的电流从裆部窜了上来,呼吸骤然急促,内裤的前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顶起了一个小帐篷。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脸烫得像是被火烧过——太丢人了,实在是太丢人了,我竟然在给一个刚刚扇过我耳光、逼我吃他痰液的黑人恶霸按摩臭脚的时候,硬了。 就在我低着头盯着自己裤裆上那个让人无地自容的鼓包,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的时候,门外忽然响起了三下清脆的敲门声,紧接着是乐乐那温暖而熟悉的声音,隔着门板传了进来,说他饭做好了,让我和这个黑人邻居一起过去吃。麦克的眼睛猛地睁开了,那双深褐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玩味的光,他嘴角勾起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站起来大步走向门口,毫不避讳地拉开了门。乐乐的笑容在开门的一瞬间就僵住了,他的目光越过了麦克宽厚的肩膀,落在了跪在客厅中央的我身上——光着身子,只剩一条白色内裤,头发凌乱地贴在额头上,脸上还残留着没干的泪痕和痰液的痕迹。乐乐的瞳孔猛地收缩,他的嘴唇开始发抖,眼睛里瞬间蓄满了惊恐和愤怒的泪水,尖叫着问我怎么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麦克就先开口了,他那张黝黑的脸上挂着堪称和善的笑容,语气自然得像是在讲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说我只是帮他搬东西太累了,休息一会儿,还说他们打算先喝两杯再过去吃饭。乐乐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知道他在用目光询问我这一切是不是真的,而我,在那一刻,竟然像一个懦夫一样低下了头,避开了他的目光,用沉默做出了回答。 乐乐离开之后,麦克缓缓地关上了门。他的动作很慢,慢到门锁扣进锁槽的那一声“咔哒”像是某种判决。然后他转过身来,那张刚才还挂着和善笑容的脸在一瞬间变得铁青而狰狞,他的眼神里燃烧着一种让我肝胆俱裂的怒火。他没有说一句话,大步朝我走过来,抬脚就是一记凶狠的抽射,他那只光着的大脚精准地踢在了我因为刚才的性唤起还微微鼓胀的裆部。那是一种我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撕心裂肺的剧痛,像是有人把一把烧红的铁锤抡在了我最脆弱的器官上,疼痛以裆部为圆心,向我的小腹、胃部和大腿根部呈放射状炸开。我整个人像一只被踩住肚子的虾米一样弓起了身体,嘴巴张到了最大,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一种破碎的、像是漏气风箱一样的嘶哑喘息。紧接着,他的第二脚又踢了过来,这一脚踢在我裸露的胸口上,我感觉自己的肋骨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咯吱声,整个人被踢得仰面摔倒在冰冷粗糙的水泥地上。 还没有结束。下一秒,那只我熟悉的、散发着恶臭的、刚才我还在按摩的黑脚底板从天而降,重重地踩在了我的脸上。他的脚底很大,几乎覆盖了我从额头到下巴的整张脸,我只能从脚趾的缝隙间看到一点点昏黄的灯光。我的鼻子被死死地压在水泥地板上,被踩得变了形,鼻腔里只能闻到那令人窒息的脚臭味和水泥地上的灰尘味。然后他用穿上了运动鞋的另一只脚,鞋底肮脏的纹路粗暴地碾压着我那张还算英俊的脸,我的鼻梁被鞋底的凸起硌得生疼,脸颊上的肉被碾得变了形。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我的上方传来,每一个字都像是一颗冰冷的钉子,钉进我的心脏——他说他给过我机会了,是我自己没管住裤裆里的那根脏东西,竟然敢对他“发情”,还用这副淫荡的样子去面对我的小男友。他说从今往后,他不许我和那个叫乐乐的男人有任何身体接触,更不许和他上床,如果被发现,他就会把我和他一起从九楼扔下去。他说现在,他要我把他鞋底的灰尘舔干净,然后吃下他吐在我脸上的第二口痰。 泪水从我的眼睛里无声地涌出,滚烫的液体顺着我的眼角流入耳朵里、流入被踩得变形的鼻子和嘴巴里。不是委屈,不是愤怒,而是一种彻底的、从灵魂深处蔓延开来的绝望。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把另外一个人踩到这种地步。我张开麻木的嘴唇,伸出舌头,舌尖触碰到了他鞋底那些粗糙的泥沙和灰尘,细碎的颗粒在我舌面上滚动发出刺耳的摩擦声,泥土的腥味和橡胶鞋底的工业气息混合在一起,填满了我整个口腔。我把那些灰尘卷进嘴里,混着泪水吞了下去。紧接着,麦克收回了他踩在我脸上的脚,弯腰朝我的脸上又吐了一口颜色更深的浓痰,这一次,我没有任何犹豫,用颤抖的手指刮起那团黏糊糊的东西,塞进嘴里,咽下。我跪在他的脚边,像一个被抽掉了脊梁骨的人,身体在不受控制地发抖,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却还是咬着牙,说出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我跪在那片冰冷粗糙的水泥地上,口腔里残留着浓痰的腥苦和鞋底泥沙的土腥气,两种味道在我的舌根处混合发酵,发酵成一种让我永生难忘的、名为耻辱的滋味。但奇怪的是,在咽下第二口痰液之后,我的内心反而不再像之前那样翻江倒海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麻木的、近乎于自暴自弃的平静,就像是一个已经被彻底击垮的拳击手躺在擂台上,不再挣扎,不再躲避,只是睁着眼睛等待裁判读秒结束。我擦了擦嘴角残留的唾液和泪水的混合物,从地上捡起被我脱得乱七八糟的衣服,一件一件重新穿回身上。T恤的布料擦过我脸上那道被麦克鞋底碾出的红痕时,发出一阵细微的刺痛,但这疼痛和刚才裆部挨的那一脚比起来,已经不值一提了。穿好衣服之后,麦克率先拉开了防盗门,他的手臂搭上我的肩膀,像是好哥们一样把我半拥着带出了他的公寓。他那只搭在我肩上的手又重又热,掌心的分量压得我肩膀微微下沉,在外人看来这大概是一个极其友好的姿势,只有我自己知道,那只手每根手指的力道都在无声地提醒着我——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东西了。 回到我和乐乐共同居住的公寓,推开门的那一刻,一股熟悉的饭菜香味扑面而来,是乐乐最拿手的红烧排骨,混着八角桂皮的甜香和酱油的焦香,这股味道是我过去几年来最熟悉的、代表着温暖和安全的气味,但在今天,它却让我产生了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客厅里暖黄的灯光洒在铺着格子桌布的餐桌上,桌上已经摆好了三副碗筷和几盘热气腾腾的家常菜,乐乐围着那条印着小猫图案的围裙从厨房探出头来,额头上还有一层细密的汗珠,他看到我们进来,脸上立刻绽开了一个如常的灿烂笑容,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招呼我们坐下。那个笑容让我心口猛地抽痛了一下——就在十分钟前,他才亲眼目睹了我只穿一条内裤跪在邻居家的客厅里,满脸泪痕和污迹,而他心里一定已经猜到了什么,但他此刻却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依旧用那种温暖到让人心碎的笑容迎接我和那个刚刚羞辱过我的黑人。 麦克落座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坐在了他对面,而不是像往常一样坐在乐乐旁边。乐乐显然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的目光在我和麦克之间快速地扫了一圈,脸上的笑容微微凝滞了半秒,但很快就恢复如常。饭桌上,麦克的表现让我大开眼界。他不再是那个在我面前冷冰冰、满嘴命令句的恶霸,而是变成了一个风趣幽默、彬彬有礼的绅士。他大口吃着乐乐做的红烧排骨,时不时发出夸张的赞叹声,夸乐乐手艺好,说他来中国这么久第一次吃到这么地道的家常菜,甚至还讲了一两个有关他在美国生活时的趣事,逗得乐乐笑出了声。我坐在对面,机械地扒着碗里的米饭,每一粒米嚼在嘴里都像在嚼砂纸,完全尝不出任何味道。我看着麦克那张在暖黄灯光下显得格外黝黑的脸,看着他冲乐乐笑得一脸真诚的模样,脑海里却反复播放着这张脸十分钟前狰狞地说出“不许和他上床”时的那副表情,这两个形象之间的割裂感太大了,大到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疯了。 乐乐在吃饭的间隙看似不经意地问了我一句,说刚才你怎么跪在地上,脸色还那么差。他的语气很轻,像是在聊天气一样随意,但我太了解他了,我能从他的尾音里听出那一丝小心翼翼的试探,以及那一丝几乎掩饰不住的担忧。我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夹了一筷子鱼香肉丝放到碗里,低着头说刚才帮着搬家具太累了,腿有点抽筋,所以在休息。这个谎言拙劣得连我自己都听不下去,但乐乐没有追问,只是“哦”了一声,然后转过头继续和麦克聊起了附近哪家超市的菜比较新鲜。我看着他们两个人谈笑风生的模样,胃里翻腾着一股怎么压都压不下去的酸楚——乐乐是我最爱的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让我觉得自己可以保护他的人,可现在我被人踩在脚底下碾碎了尊严,我却连一句实话都不敢跟他说。我该怎么开口?我该怎么告诉他,他的男朋友,他一直以来依靠的那个可靠的“1”,在被人扇耳光、踩脸、吃痰液之后,竟然还因此勃起了? 送走麦克的时候,乐乐站在门口微笑着和他道别,说了句有空再来吃饭,麦克则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孙真是个好人,帮了他大忙。他拍我肩膀的那几下手并不重,但我却觉得自己的肩胛骨在发麻。门关上之后,乐乐转身去厨房洗碗,我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他弯着腰在水槽前忙碌的背影。水龙头哗哗地响着,洗洁精的白沫从他纤细的手指间溢出来,他的腰身还是那么好看,牛仔裤包裹着的臀部因为弯腰的动作微微翘起,可我却突然想到了麦克的命令——不许和他有任何身体接触。乐乐没回头,一边用钢丝球擦着炒锅,一边用一种尽量轻松的语气对我说道,泽源,那个麦克人看着还行,但我总觉得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对劲,你以后少和他来往吧。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是被那两口痰液黏住了一样,最终只发出了一个含糊的音节。我看着乐乐的后脑勺,看着他那头柔软的栗色卷发和露在衣领外面的一截白皙的脖颈,在心里对自己说,你是他的男朋友,你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这种事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这是你作为一个男人最后的底线。 第二天早上,乐乐像往常一样六点半就起了床。他轻手轻脚地洗漱完毕,换上那件熨得笔挺的浅蓝色衬衫,在玄关换鞋的时候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我其实早就醒了,但我假装还在熟睡,闭着眼睛把呼吸放得又慢又匀。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推开门走了,防盗门合上的那一声轻响就像一根针,扎在了我紧绷了一整夜的神经上。乐乐走后,我从床上坐起来,抱着膝盖盯着卧室窗外那片灰蒙蒙的雾霾天空,心里乱成了一团麻。我告诉自己,昨天的一切也许只是一场噩梦,也许那个麦克只是喝多了,也许他今天就会恢复正常,也许我们以后井水不犯河水什么事都没有。但这些自我安慰的想法像是建立在流沙上的城堡,每一秒都在往下塌陷——因为他知道我住在哪里,他知道我的名字,他知道我有一个叫乐乐的男朋友,他手里握着所有能摧毁我生活的筹码。快到九点的时候,我简单地洗漱了一下,套上一件连帽卫衣准备去公司,我深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设,拉开门准备走进电梯。然而就在电梯门向两侧滑开的那一瞬间,我整个人僵在了原地——电梯里,那堵黑色的肉墙已经站在那里了。麦克咧开嘴,朝我露出了一个灿烂而意味深长的笑容。他身上的味道像是一张无形的网,在电梯门合上的那一刻,已经把我牢牢地困住了。 电梯开始下沉,封闭的轿厢里那股混合着汗味、体味和皮革味的浓烈气息像一床浸了水的厚被子,从四面八方裹上来,把我整个人压得几乎喘不过气。麦克没有说话,只是站在我的身后,保持着一种近得不太正常的距离。我能感觉到他身体辐射出来的热量,那种像是被太阳暴晒过的礁石一样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从我背部渗透进来,让我的后背开始不受控制地渗出冷汗。电梯在一层一层地往下走,九、八、七——每一层数字的跳动都变得像一年那样漫长。而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身后有什么坚硬的东西,隔着我的牛仔裤,缓慢而有力地顶了一下我的臀部。那东西的触感隔着两层布料依然大得惊人,我整个人像被电击了一样僵住了,脖子和耳根在一瞬间涨得通红,但我没有回头,没有挣扎,甚至没有出声,只是攥紧了藏在卫衣口袋里的拳头,盯着电梯按键上方那排红色数字的跳动,像是一个等待判决的人。电梯门在四楼打开的时候,走进来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老太太,她朝我和麦克看了一眼,和善地点了点头。麦克朝她笑了笑,自然地往后退了半步,那根顶在我臀部的东西也随即移开了。我这才得以喘出那口一直憋在肺里的气,手指在口袋里抖得像秋风里的树叶。 老太太在一楼出了电梯,麦克没有再碰我,只是大步越过我,径直走进了大堂。我以为他今天就这样放过我了,以为自己终于可以逃过一劫,但就在我踏出一楼单元门、准备拐向小区大门口的时候,一只巨大的黑色手掌突然从侧面伸出来,一把揪住了我的卫衣帽子,把我整个人像拎小鸡一样拖了回来。我的后领口瞬间勒緊了我的脖子,我被这股蛮力拽得踉跄后退,后背重重地撞在了单元门口走廊那面贴着瓷砖的冰冷墙壁上。我的眼前一黑,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笼罩了下来。麦克那只长满老茧的手像铁钳一样死死地掐住了我的脖子,他的脸凑得很近,近到我能看清他鼻梁上每一个粗大的毛孔和眼球里分布的血丝。他的声音低沉而冰冷,像一块从冰窖里搬出来的石头,说孙,我昨天说过,让你随时听候我的命令,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可以当做耳旁风了?现在,跟我回家。 我感觉到脖子上的力道在不断收紧,我的喉结在他的虎口下脆弱得像一颗鸡蛋,呼吸越来越困难。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被连续羞辱了一天一夜之后,我心底竟然涌起了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带着绝望的勇气。我的脸涨得通红,额角的青筋一条一条地凸了起来,我从被掐得几乎合不拢的喉咙里,艰难地挤出了一个字——“不”。然后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力瞪着近在咫尺的那双深褐色的眼睛,补了一句。我说,我不需要听你的命令。麦克显然愣了一下,那种表情转瞬即逝,随即他的嘴角勾了起来,勾出了一个让我背脊发凉的、真正的狞笑。下一秒,他掐着我脖子的手松开了,但还没有等我喘过气来,一个巨大的黑色拳头就像一颗炮弹一样,带着风声,结结实实地轰在了我的肚子上。那一拳的力道比我昨天挨的任何一次击打都要重,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腹肌和内脏在那一瞬间被粗暴地挤压变形,胃里的酸水直接翻上食道,涌到了喉咙口。我的膝盖软得像两根煮熟的面条,整个人无力地沿着墙根滑下去,嘴巴里涌出一股又酸又苦的液体。 我没有完全倒下,因为麦克揪着我的头发把我从地上又拽了起来。他把我的脸摁在那面瓷砖墙上,冰冷的瓷砖贴上我滚烫的脸颊,温差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然后他张开嘴,在我耳边,用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方式,咳出了一声浑浊的喉音。下一秒,一泡比他昨天吐出的任何一口都要大的、带着血丝的黄绿色浓痰,从我头顶上方落下来,精准地砸在了我贴在墙面上的脸颊上。那黏腻的触感、腥臭的气味,时隔一夜之后再次毫无保留地降临在我的脸上。麦克低沉而嘲讽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说,吃,或者我现在就到你的公司去找你。我整个人的瞳孔在那一瞬间失去了焦距,我张开嘴,把滑到嘴角的那团黏糊糊的东西卷进了嘴里,吞了下去。我的身体已经不抖了,它已经彻底放弃了反抗——我意识到,我可能一辈子都逃不出这条走廊,逃不出这团裹着我的浓痰了。 我像一条被踢断了脊梁骨的野狗,跟在麦克身后,一步一步重新走进了他那间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脚臭味和雄性荷尔蒙气息的水泥公寓。防盗门在我身后合上的那一声闷响,像是监狱铁门落锁的轰鸣,把我与外面那个有乐乐、有阳光、有正常生活的世界彻底隔绝了开来。麦克大步走到豹纹沙发前,一屁股坐了下去,那张沙发在他巨大的体重下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他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屏幕上跳出一个播放着嘈杂综艺节目的频道,几个主持人正在用夸张的表情和语气逗弄着观众发笑,那些笑声在空旷的水泥房间里回荡着,和眼前这间屋子里正在发生的一切形成了某种荒诞到极点的对比。麦克没有看我,甚至连一个命令的眼神都没有施舍给我,他只是抬起右手,朝我随意地勾了勾食指,那个手势像是在召唤一条宠物狗,然后他用另一只手指了指自己抬起来的右边腋下,用一种漫不经心的、仿佛在说“帮我把遥控器拿过来”一样的语气说道:“孙,过来,当我的电风扇。这破房子太他妈热了。” 我站在门口,盯着他抬起来的那只粗壮的黑色手臂和腋下那片被汗液浸得发亮的皮肤,大脑在那一瞬间像是死机了一样停止了运转。他刚才说什么?电风扇?我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他又不耐烦地勾了一次手指,我才意识到他是认真的——他是真的要让我用嘴巴给他腋下吹风。我的胃猛地抽搐了一下,脚底像是被钉在了水泥地上,一步也挪不动。但我的犹豫只持续了三秒钟,因为麦克的视线终于从电视屏幕上移开了,他转过头来,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平静地看着我,嘴唇没有动,脸上也没有任何狰狞的表情,可就是那种平静,那种像是在看一件不听话的工具时的平静,让我浑身一麻。我想起了刚才在楼下肚子上挨的那一拳,想起了他威胁要去公司找我的那句话,想起了昨晚被他踩在脚下时鞋底碾过脸颊的痛感。我的脚自己动了,一步一步走到沙发旁边,在他抬起的右边腋下,缓缓地弯下了腰。 当我的脸凑近他腋下的那一刻,一股我从未体验过的、比脚臭更加原始和生猛的气味像一记闷拳,直直地砸进了我的鼻腔。那不只是汗味——当然,汗味是最主要的基调,一种咸湿的、微微发酸的、带着温度的汗味,但在这股汗味之下,还裹挟着太多其他层次的气味。有他早晨出门前喷在身上的古龙水的残余香气,那股本来应该很高级的木质调香味此刻已经被汗水浸透发酵,变成了一种甜腻得让人恶心的怪味;有他黑色皮肤下那些活跃的汗腺分泌出的信息素,那种带着麝香和动物油脂气息的味道,原始而具有侵略性,像是某种野兽用来标记领地的体液;还有腋毛本身的味道,那些粗硬卷曲的黑色毛发在汗水的浸泡下散发出一股接近于潮湿羊毛的气味。所有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浓烈到几乎可以尝出味道的气体,把我的每一次呼吸都变成了酷刑。我下意识地把头往后仰,想要逃离这片气味浓稠的雷区,但麦克的手比我快得多,他的左臂像一条黑色的巨蟒,猛地缠住了我的后脑勺,五根手指张开扣住了我的后脑骨,然后用力把他的右臂往下一压,我的整张脸就被他结结实实地摁进了他那个湿热、充满浓烈体味的腋窝里。我的鼻子被压得变了形,鼻尖直接陷进了那团被汗浸得湿漉漉的黑色腋毛里,几根粗硬的毛发扎进了我的鼻孔,我的嘴巴则被迫贴在他腋下那片光滑而咸湿的皮肤上。我整个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感官轰炸弄得几乎窒息,只能从喉咙深处发出一连串闷闷的、含糊不清的呜咽声,眼泪和鼻水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糊了他一腋窝。 麦克的手死死地扣着我的后脑勺,我根本抬不起头来,我的鼻子和嘴巴只能在这一小片密闭的空间里拼命寻找任何一点残余的空气。但这里没有空气,只有臭味,浓得化不开的臭味。我的身体本能地开始挣扎,双手抓住他粗壮的手臂使劲推,两条腿无意识地在地面上乱蹬,胸腔因为缺氧开始剧烈地起伏,可越是挣扎,我吸进肺里的臭味就越多。那些带着他体温的热气顺着我的鼻腔和口腔灌进去,灌满了我的气管、支气管和肺泡,我感觉自己肺部的每一个微小的气囊都在被那股臭味浸泡着,像是在用他的汗液和体味腌制我的呼吸系统。大概过了三十秒,我实在憋不住了,不得不张开嘴,就那样贴着他腋下的皮肤,大口大口地呼吸起来。每一次吸气,那股混合着汗、古龙水、麝香和腥臊的浓烈气味就毫无保留地涌进我的嘴巴里,我的舌头甚至能尝到他的汗液——咸的,微微发苦,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金属味。每一次呼气,我呼出的气息就在他腋窝的密闭空间里打了个转,又被我下一口吸气重新吸了回去。我开始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在吹风的人,而更像是一个过滤器,一个用嘴巴和肺帮他循环腋下空气的人肉过滤器。 而麦克,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再看过我一眼。他的左手依旧死死地扣着我的后脑勺,力道没有半分松动,但他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电视上那档无聊的综艺节目里。一个女嘉宾正在用夸张的海豚音飙一首歌,跑调跑得离谱,现场的观众笑得前仰后合,麦克也跟着咧嘴笑了,他那口大白牙在黝黑的脸颊上显得格外醒目,笑声低沉而爽朗,像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正在享受午后休闲时光的男人。他甚至在某个笑点密集的环节笑得抖了一下肩膀,那个动作带动他腋下的肌肉一阵颤动,夹在他腋窝里的我整张脸也跟着他的节奏晃了晃,鼻尖在他湿滑的腋毛里蹭来蹭去。他没有感觉到任何不便,因为他根本没有把我当成一个人——此刻在他眼里,我就是一个会呼吸的工具,一台有体温的电风扇,仅此而已。而那种被彻底物化的漠然,那种他宁可看着电视里一个跑调的女人也不想多看我一眼的随意,比任何一句辱骂、任何一个巴掌都更加锋利地割开了我的自尊。我在他的腋下,嘴巴贴着汗湿的腋毛,鼻子吸着恶臭的气体,眼泪无声地流着,却还在机械地执行着“电风扇”的功能。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二十分钟,也许是四十分钟,电视里已经换了两个节目——麦克扣在我后脑勺上的手终于松开了一些。他把右手肘往外挪了挪,给我腾出了一条缝隙,我像溺水的人终于浮出水面一样猛地把头抽出来,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房间里相对新鲜的空气,那些空气虽然依旧带着他公寓里挥之不去的脚臭味和体味,但和他腋下那片密闭空间比起来,已经像是山间的清风了。可我还没来得及喘上几口气,麦克的另一道命令又砸了下来。他低头看着自己右边腋下那片被我鼻水和眼泪弄得湿漉漉的皮肤,皱了皱眉,然后用两根手指捏起一撮被汗浸透、黏成一绺一绺的黑色腋毛,朝我嘴边凑过来,说:“你看,都是你的口水,恶心死了。渴了吧?我请你喝点东西。”然后他另一只手忽然掐住了我的脸颊两侧,虎口卡在我的上下牙之间,用力一捏,我的嘴巴就不受控制地张开了。他把那撮湿漉漉的、沾满了汗液的腋毛送到了我的嘴唇上方,然后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拧,几滴浑浊的、带着咸腥气的汗液就从那撮腋毛里被挤了出来,滴落在我的舌面上。 那几滴汗液落在舌头上的感觉像是有几只温热的蚂蚁在爬。我的味蕾在那一瞬间接收到的信息让我整个大脑都在尖叫——咸,很咸,比眼泪还要咸,但又不只是咸,还有一种类似于发酵过度的酸奶的酸味,以及某种我无法描述的、动物性的腥臊。我的身体本能地想要闭嘴、想要把舌头上的东西吐出去,但麦克掐着我脸颊的手没有松开,他的力气太大,我的上下颌像是被焊死了一样合不拢。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用一种不容置疑的、缓慢而清晰的语气说道:“咽下去。”我看着他俯视着我的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在那里面我没有看到愤怒,没有看到暴虐,只看到了一种纯粹的、不容挑战的权威感。我闭上眼睛,喉结艰难地上下滚动了一下,舌头上的汗液被唾液稀释之后顺着食道滑了下去,那股咸腥的味道在我的喉咙里留下了一道灼热的轨迹,像是喝下了一小口温热的、发酵过的海水。 但这还没有结束。我喝了那几滴汗液之后,麦克的手指继续在那撮湿漉漉的腋毛上拧着、挤着,像是要把每一根毛发上吸附着的汗水都榨出来给我喝。腋毛上的汗液很快就挤干了,他把手指松开,我以为这场酷刑终于结束了,但他紧接着又从那片被汗浸透的腋毛丛里捏起了另一撮,凑到我嘴边,重复刚才的动作——拧,挤,滴。我就这样像一只嗷嗷待哺的雏鸟,仰着头,张着嘴,被动地吞咽着他从腋毛上一滴一滴挤下来的汗液。我甚至开始在每一次吞咽之后不自觉地伸出舌头舔一下干裂的嘴唇,因为我的身体确实渴了——我在他的腋下呼吸了半个多小时,呼出的水汽和流出的泪水让我严重脱水,而这些咸腥的汗液尽管恶心到了极点,却的的确确是一种液体。我的身体背叛了我的意志,它在饥渴而贪婪地吞咽着那些滴落下来的咸腥液体,而我的大脑在这具失控的身体里,像是在看一场关于自己的恐怖电影。 麦克终于把手臂从我面前收了回去,重新靠回豹纹沙发的椅背上,用遥控器漫不经心地换着频道。我跪在他脚边的水泥地上,嘴唇上还残留着他腋毛上挤下来的汗液的咸腥,嘴巴里干得像是被塞了一团滚烫的沙子。就在这时,麦克把遥控器往茶几上一扔,站起身来,那座黑色的肉山在我面前缓缓升起,几乎挡住了天花板上那盏昏黄的吊灯,把我整个人笼罩在他投下的巨大阴影里。他低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和他看茶几上的啤酒瓶、看地上的拖鞋时没有任何区别,然后他淡淡地开口,用一种理所当然的语气告诉我,他现在要洗个澡,但他不打算用淋浴间——他要用我的舌头。他说,你在我的腋下吹了这么久的风,应该对我身上的味道很熟悉了,正好,你的舌头就是毛巾,你的口水就是沐浴露,你帮我把全身的汗都舔干净,这就叫舌浴。 我跪在地上,大脑花了好几秒钟才勉强处理完他这段话里的信息量。舌浴。这两个字分开来我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在我的认知体系里完全找不到对应的概念。我的第一反应是——口交。他说要用舌头,他说要舔,他说“舌浴”听起来像是某种更赤裸的性行为的代称。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刚才给他脱衣服时看到的那根从内裤里弹出来的巨大的、青筋盘虬的黑色阴茎,那东西的尺寸和硬度让我光是回想一下就头皮发麻。然后我想到了乐乐,想到了他那双干净清澈的眼睛,想到了我作为一个“1”、作为一个男朋友的责任——我可以被人打,可以被人踩,可以吞痰、闻脚臭、舔腋毛,但至少我还守着一条底线,那就是我的身体还没有彻底沦为一个性玩具,我还没有做任何真正意义上背叛乐乐的事。如果我给他口交了,那这一切就真的完了,我就再也没有脸面去面对那张总是对我温柔笑着的脸了。想到这里,我猛地抬起头,几乎是本能地脱口而出,声音因为恐惧而微微发颤,却带着一种近乎固执的坚定:“不行,我不能帮你口交。” 空气凝固了大约三秒钟。然后麦克笑了。他不是那种被冒犯之后恼羞成怒的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觉得眼前这一幕实在太好笑了的笑。他的笑声从他的胸腔深处翻滚出来,低沉而洪亮,在空旷的水泥房间里产生了嗡嗡的回声,那笑声持续了至少有十秒钟,才渐渐变成一连串的摇头和咂舌。他低头看着跪在地上、满脸通红又一脸视死如归的我,眼角甚至还笑出了一点泪花,然后用一种看某种可笑的、自作多情的小动物一样的眼神看着我说,孙,你以为你是谁?你那个中国男朋友长得还不错,我要是需要口交,我找他来可能还比较有用。至于你——他用两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把我的脸抬起来正对着他,逼着我看着他嘴唇的每一个细微动作——你这种黄皮蛆虫只配用舌头当我的浴巾,我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部位是你那张脏嘴有资格含住的,懂吗?现在,伸出舌头,从我的手指开始。 我感觉自己的脸像是被人正反手连抽了二十个耳光一样烧得滚烫。那不是生理上的疼痛,而是一种更加深入的、直接烧在自尊心上的灼痛。我刚刚竟然真的以为他要我给他口交,我竟然真的以为自己对他还有任何一点点性方面的价值——哪怕是作为泄欲工具的价值。而他用一通狂笑和一段话告诉了我一个残酷的事实:在他眼里,我连当泄欲工具的资格都没有,我只配当一块会动的抹布。这种羞辱比之前的任何一种羞辱都更加深刻地刺进我的心脏,因为它直接否定了我作为一个人的最后一点幻想。我颤抖着伸出舌头,把舌尖垂在下唇外面,像一条被驯服的狗。麦克满意地收住了笑,把右手伸到我面前,五根手指张开,每一根都粗得像小号的擀面杖,指节上布满了粗糙的茧皮和细密的纹路,指甲剪得很短但指甲缝里还残留着一些深色的污垢。他的手指凑近我的脸,那股混合着汗味、灰尘味和他皮肤本身油脂味的复杂气息再次灌满了我的鼻腔。他说,从大拇指开始,每一根手指的正反面,每一个指缝,都要舔干净,不舔干净不准停。 我把脖子往前伸了两厘米,舌头终于触碰到了他伸过来的那根粗大的黑色大拇指。舌尖最先接触的是他拇指指腹的正中心,那里的皮肤很厚,覆盖着一层硬硬的、发黄的茧,触感像是一块被磨得光滑的旧皮革,上面布满了汗水蒸发后留下的盐霜,舔上去的第一口,咸味就迅速在我的舌面上炸开,那种咸不是食用盐温和的咸,而是一种粗粝的、带着明显苦涩后劲的矿物质的咸。我用舌尖在他的指腹上画着圈,一圈一圈地舔掉那些盐霜和污垢,口水很快就把他的大拇指涂得湿漉漉的,多余的唾液沿着他的手指侧面淌下来,滴在我的下巴上。舔完指腹翻过来舔指甲盖那面的时候,我的鼻尖几乎贴上了他的手背,我能闻到这块皮肤上更加干燥、更加接近皮革质感的味道。我把舌头压平,用更大的面积去舔舐他指背上的汗毛和皮肤纹路,那些细密的汗毛在我的舌面上刮过,产生了一种让人头皮发麻的微弱刺痒。最难受的是指缝——他用另一只手掰开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夹角,露出那片常年不见光的、微微潮湿的皮肤褶皱,命令我把舌尖伸进去。我的舌头钻进了那个狭窄潮湿的空间,舌尖尝到的味道比手指表面的汗液更加浓郁,带着一种类似于发酵过的酸奶的酸腐味和皮脂腺分泌物的腥气。我闭着眼睛,把舌尖在那条缝隙里来回滑动,一点一点地把那些积攒了不知多久的污垢和汗渍舔下来,卷进嘴里,咽下去。 我花了将近二十分钟才把他两条手臂上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条指缝都舔干净。当他的左手从我嘴边抽走的时候,五根粗大的手指已经被唾液涂得亮晶晶的,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一层薄薄的水光,像是涂了一层透明的漆。我跪在地上喘着粗气,舌根因为长时间的伸缩和舔舐已经酸麻得几乎失去了知觉,口腔里的唾液也已经被我一遍一遍地咽下去,只剩下一种黏腻的、带着他皮肤咸腥味的残留感糊在喉咙口。但是麦克没有给我任何休息的时间,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两条被舔得锃亮的胳膊,又看了看我,然后转过身去,把他那座肌肉虬结的黑色后背亮在了我的面前。他的背部比正面更加让人震撼——两块肩胛骨之间的肌肉隆起像是一条蜿蜒的山脉,脊柱的凹槽则像是一道深不见底的山谷,整片背上覆盖着一层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泽,顺着肌肉纹理往下淌,一直流到腰间那条内裤的松紧带边缘。他头也不回地说,背上的汗,舔干净,然后到前面来,胸口和肚子也都是你的活。 我撑着地面站起来的时候膝盖咔嚓响了一声,两条小腿已经跪得发麻,针刺一样的感觉从脚底一直蔓延到大腿根部。但我来不及等这阵麻劲过去,就弯着腰凑近了他的后背。当我伸出舌头第一次平贴在他肩胛骨中间那片滚烫的皮肤上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只闪过一个念头——乐乐几点下班。我瞥了一眼墙上那个没有挂任何装饰的简陋挂钟,时针已经指向了下午四点。乐乐平时五点半左右就会到家,如果我不在这之前回去,他会问我去哪了,会担心,甚至会过来敲门。而如果他过来敲门,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跪在邻居家的客厅里,舌头贴在一个黑人汗湿的后背上——我甚至不敢想象那个画面。这个念头比麦克的任何一句威胁都更有效地驱使着我,我加快了舌头移动的速度,不再像舔手指时那样一圈一圈慢吞吞地打转,而是把舌头压得更平、伸得更长,像一把人肉刮板一样,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机械而高效地刮过他背部每一块隆起的肌肉和每一条凹陷的沟壑。我的味蕾在高速运动中已经分辨不出汗液的咸和皮肤的苦了,所有的感官信息都被压缩成了一种混沌的、潮湿的、带着体温的触感,我只是在完成一项工作,一项必须在乐乐到家之前完成的工作。 舔完背部之后,麦克转过身来,我顺势跪回地上,脸正对着他那片宽阔得几乎能当桌面用的胸膛。他的胸肌厚得像两块倒扣的铁锅,中间那道深深的胸沟里已经积了一小洼汗水,汗珠挂在他胸口的几根蜷曲的黑毛上,随着他的呼吸微微颤动。我把脸埋进那道胸沟里,舌尖沿着沟底从下往上舔,像在舔一道溢满了咸腥汤汁的凹槽。那道沟里的汗液比背上的更浓,因为这里的皮肤长期被两块胸肌挤压着,不通风,汗液发酵的程度更高,那股酸腐的味道刺得我鼻腔发酸,但我没有停下来,我甚至没有减速。我的舌头从胸沟舔到左边那颗黑色的乳头,那粒硬硬的、像小石子一样的突起在我的舌尖下滚了一下,我感觉到麦克的胸肌微微抽动了一瞬,但他没有说话。我不敢抬头看他的表情,只是继续往下,越过他肋骨分明的小腹,来到他那八块排列整齐的腹肌上。每一块腹肌之间的凹槽里都藏着汗,我的舌尖必须用力挤进那些凹槽里,左右摆动才能把里面的液体吸出来。当我的舌头滑到他肚脐的位置时,那个小小的、凹陷的孔洞里已经存满了一小汪浑浊的液体,我用舌尖探进去的时候感觉像是伸进了一个微型的盐水池,咸得我舌根直抽筋,但我还是一口一口地把里面的液体全吸了出来,咽了下去。整个上半身的舌浴结束之后,我跪坐在自己的小腿上,嘴巴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器官,麻木地垂在外面的舌头上还滴着掺杂了他汗液的口水,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舔了整整半个小时。 麦克低头审视着自己的上半身,他用手指在自己的胸肌上抹了一把,然后摊开手掌看了看,确认没有残留的汗渍之后,才满意地点了点头。那个点头的动作很轻,眉头都没有动一下,嘴角也只是略微往上勾了一个几乎看不见的弧度,但就是那个微乎其微的肯定,让我内心深处某个被我刻意压抑的角落里,竟然冒出了一种类似于成就感的东西。我立刻被这个念头吓了一跳,在心里拼命告诉自己,我之所以卖力是因为要赶在乐乐回来之前回去,是因为不想挨打,是因为害怕,不是因为我想要他的肯定。可那个念头就像一颗埋在烂泥里的种子,一旦冒了头就没法再假装它不存在。麦克没有给我时间仔细咀嚼这种复杂的心理变化,他低头看着还跪在地上的我,嘴角那个微小的弧度突然变成了一种更深、更意味深长的笑意。他用一只手搭在自己那条已经褪色的、发黄的内裤松紧带上,慢慢地往下拉了一小截,露出了小腹下面一小片更深的黑色皮肤和几根卷曲的毛发。然后他低头看着我,语气里带着一种明知道答案还要提问的恶趣味,说,孙,你知道接下来该帮我的哪个地方舌浴了吗?我跪在他面前,眼睛死死地盯着他那只还搭在内裤边缘的手,心脏在胸腔里跳得像一台失控的打桩机,浑身的血液都在往头顶涌,耳朵里嗡嗡作响。我张开嘴想说什么,但干涩的喉咙里只吐出了一个含糊的气音,我只好闭上嘴,颤抖地伸出手,用手指捏住那条发黄布料的两侧,慢慢地、一寸一寸地把它从他的胯部拉了下来。 那条发黄的内裤终于从我手指间滑落,堆在他粗壮的脚踝旁边,像一面投降的旗。我跪在地上,脸正对着他小腹下方那片刚刚暴露出来的区域,距离近到我能感受到从他皮肤里辐射出来的体温。那根东西就悬在我眼前不到十厘米的地方,即使还处于半勃起的状态,它的尺寸也已经让我后脑勺的头皮一阵阵发紧——我从来没有在这么近的距离看过一个黑人的生殖器,它的颜色比他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更深,接近于一种发亮的暗褐色,表面盘虬着几条青紫色的粗大血管,像树根一样从根部一直蔓延到冠沟下方。龟头从包皮里半探出来,边缘有一圈明显的棱角,顶端的马眼像一只微张的小嘴。一股浓烈的、带着尿骚和汗液发酵气息的味道从那个区域升腾起来,直接灌进我的鼻孔,那味道比腋下更冲、比脚底更腥,像是一记砸在嗅觉神经上的重拳。我下意识地把头往后仰了半寸,但麦克的手比我更快,他一把扣住我的后脑勺,把我整张脸摁进了他两腿之间那片湿热浓密的黑暗里。我的鼻子撞在他粗糙卷曲的阴毛上,嘴唇贴上了一根滚烫的、半硬不软的肉柱,那触感像是把脸埋进了一块刚从蒸笼里拿出来的、裹着海带的橡胶棒。 “别愣着,用你的脸先给我擦擦汗,”麦克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传下来,带着一种慵懒的戏谑,“你的脸不是挺能出汗的吗?正好当毛巾用。”他抓着我后脑勺的手开始左右摆动,控制着我的头在他的胯间来回蹭,我的脸颊、鼻梁、额头依次碾过他那根逐渐充血的阴茎和下面那两颗沉甸甸的阴囊,每一次碾过去,他的汗液和体味就均匀地涂抹在我脸上的每一寸皮肤上。我能感觉到他在我的脸蹭过龟头的时候微微吸了一口气,那根东西肉眼可见地硬了起来,从刚才的半勃起状态迅速膨胀成了一个几乎贴着他肚皮的、微微上翘的凶器。当他终于松开手让我把脸从他胯间移开的时候,我整张脸都是湿的,分不清是他的汗还是我的冷汗,嘴唇上沾着几根从他阴毛上蹭下来的卷曲毛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已经完全勃起的阴茎,龟头已经完全从包皮里翻了出来,亮晶晶地泛着水光,然后他用两根手指捏住自己的阴茎根部,把龟头对准了我的嘴唇,用一种命令宠物张嘴的语气说,张嘴,从最脏的地方开始洗。 我看着距离我嘴唇不到一厘米的龟头,我的理智在告诉我这个东西上面有什么——尿液残留、汗液、包皮垢、还有刚才蹭上去的我脸上的油脂和灰尘。我的胃在翻搅,但我强迫自己张开了嘴,像之前舔他手指时那样把舌头伸了出来。当我的舌尖第一次触碰到那颗深褐色龟头的表面时,最先涌上来的不是味道,而是温度——它热得不正常,像一个活物,表面有一种类似于丝绸和皮革混合的奇特触感,光滑但又有一种微妙的黏着感。然后味道来了,那是一种复杂的、层层叠叠的咸腥,最外层是汗液蒸发后的盐分,中间层是尿液的残留气味——那种独特的、带着氨水味的骚气,最底层则是一种更加私密的、属于他身体深处的信息素的味道。我的嘴唇被他的龟头撑开,舌尖沿着冠状沟那一圈棱角缓慢地描了一圈,把那些积在缝隙里的白色分泌物一点一点舔下来。那些分泌物在舌头上化开的感觉让我喉咙一阵阵发紧,口感像是一种带着细微颗粒的、咸中带苦的膏状物,我拼命克制着干呕的冲动,用唾液把它们包裏住,闭着眼睛一仰脖子咽了下去,喉结在皮肤下痛苦地滚动了一下。 麦克松开了捏着阴茎根部的手,那根失去了约束的肉棒像一根弹性十足的橡胶棍一样弹了起来,啪的一声打在我的鼻梁上,留下了一道温热的湿痕。他又往后退了一步,坐回到豹纹沙发的边缘上,两腿向两边大大咧咧地岔开,指了指自己那两颗垂在沙发边缘的、像成熟李子一样硕大的黑色睾丸,朝我勾了勾手指。我跪在原地没有动,他勾手指的动作加大了一点幅度,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不打算自己把他的东西凑过来了,他要我自己爬过去。我的大脑还没有做出判断,我的膝盖已经先动了,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交替着往前挪了一步,然后又是一步,脖子伸得长长的,舌头还挂在嘴唇外面,像是在追逐他的手,又像是在追逐某种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东西。当我重新把脸靠近他胯间的时候,我的鼻尖先碰到的是那两颗睾丸之间那道深深的褶皱,那里的气味比龟头更加浓烈,是一种接近于发酵牛油和麝香的原始腥臊,那味道浓到几乎可以用牙齿咬住。我张开嘴,伸出舌头,从睾丸的底部开始往上舔,那上面的皮肤又薄又松,布满了不规则的褶皱和几根稀疏粗硬的毛发,舌尖在那些褶皱上滑过的时候能感觉到里面包裹着的两颗卵形物体在缓慢地滑动。我把舌头压平,用整个舌面托住他左边那颗睾丸,像托着一个剥了壳的、还带着体温的巨大鸽蛋,然后含进嘴里,小心翼翼地用舌头把上面每一道褶皱里的汗液和分泌物都刮下来。那颗东西太大了,我的嘴巴只能含住一半,另外一半悬在我的下唇外面,像一颗塞不进嘴里的乒乓球,唾液顺着球面滴落到水泥地上。 清洗完阴囊之后,麦克低头看了看自己胯下那片已经全部被我的口水涂得亮晶晶的区域,然后用手指捏住自己阴茎的包皮,慢慢地往后撸,一直撸到冠状沟完全暴露出来,露出的那道粉色缝隙里,积着一些更加顽固的、白色的包皮垢和微黄的尿渍。他用另一只手指了指那道缝隙,低头看着我的眼睛说,这里面,用你的舌尖伸进去,把每一丝都给我舔出来,一粒都不准剩。我看着那道缝隙和里面那些让我胃酸翻涌的污垢,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了眼眶,视野模糊成一片,嘴唇在剧烈地发抖,可我却发现自己已经在向前探出脖子,舌尖对准了那条张开的缝隙,像一把被精确操控的探针一样,伸进了那个散发着最私密恶臭的、温热潮湿的肉褶里。 我用舌尖在那道粉色的缝隙里反复刮了不知道多少遍,直到麦克终于满意地哼了一声,松开了捏着包皮的手指,那根疲软了一些但仍然尺寸惊人的阴茎啪地落回他的小腹上,发出一声沉闷的湿响。我跪在地上,口腔里充斥着一种混合了人体分泌物、汗液和尿液残留的复杂味道,舌根酸胀得像是被人扯出来打了一个结,嘴唇周围一圈的皮肤因为长时间的摩擦和咸液的浸泡而变得又红又肿,轻轻一碰就火辣辣地疼。我用袖子擦了擦下巴上不知道是口水还是眼泪的液体,在心里告诉自己,结束了,上半身、下半身都舔完了,这场噩梦终于结束了。我甚至已经开始盘算回家之后要怎么在乐乐到家之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要用什么理由解释嘴巴里的异味,要怎样才能把今天的记忆塞进大脑里最深的那个角落然后永远不再打开。我双手撑着地面,膝盖往后挪了半寸,准备站起来,可就在我的屁股刚刚离开脚后跟的时候,麦克的声音像一盆冰水一样从头顶浇了下来——你去哪?他说,舌浴还没结束,老子的脚和屁眼还等着你伺候呢。 我的动作僵在了半空中,膝盖悬在地面上方两厘米的位置,整个人像一尊被按了暂停键的雕像。脚。屁眼。这两个词在我的大脑里反复回响了好几次,每一次回响都像一根针扎在我仅存的那一点点自尊上。脚,他的那双脚我是领教过的——从他进门脱鞋的那一刻起,那股混合着皮革、橡胶和发酵汗液的脚臭味就像一团看不见的毒气一样弥漫了整个房间,我光是闻着就已经快要窒息了。而屁眼——光是想到这两个字,我的胃就像被人攥住了一样剧烈收缩,一股酸水从胃底翻上来,烧得我喉咙发疼。用舌头去舔一个人的肛门,这已经不是羞辱的范畴了,这是要把我最后一丝作为人的体面也彻底踩碎,是要让我连在镜子里看自己一眼的资格都剥夺掉。我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喉咙里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了,只发出了一个破碎的、不成形的气声。我的眼眶又开始发酸,但我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用疼痛把那阵酸意压了回去。我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四点四十。乐乐还有一个小时不到就要到家了,我没有时间犹豫,也没有资格拒绝。我闭了一下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重新把膝盖放回了水泥地上。 我重新跪好之后,麦克没有马上把脚伸过来,而是靠在沙发靠背上,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我,就像在看一件刚刚被他从货架上拿下来的商品,正在评估这件商品还能承受多少折腾。他的嘴角挂着一丝似笑非笑的弧度,那表情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看到的那种猫——抓住老鼠之后不急着咬死,而是用爪子拨来拨去,享受猎物每一次徒劳的挣扎。他显然看穿了我刚才想要站起来的意图,也看穿了我此刻内心的抗拒,但他不着急,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我没有。他终于慢慢地抬起了一条腿,把那只裹在白色运动袜里的右脚伸到了我的面前。那只袜子原本是白色的,但经过一整天的穿着已经被汗浸成了灰黄色,脚底和脚趾的位置颜色最深,几乎变成了深褐色,布料被撑得薄薄的,紧紧贴在他脚的轮廓上,勾勒出五根粗壮脚趾的形状。那股味道,刚才他脱鞋的时候我已经闻过一次了,但现在这只脚就悬在我鼻子正前方不到十厘米的地方,隔着一层袜子的汗臭味比刚才浓烈了十倍不止。那是一种经过高温发酵的人体蛋白质腐败的气味,像是一块在塑料袋里闷了三天的奶酪,又像是夏天垃圾桶里被太阳暴晒过的鱼内脏,我的鼻腔黏膜在接触到这股气味的瞬间就像被泼了硫酸一样刺痛。 “用牙齿,”麦克说,脚趾在袜子里活动了一下,像五条蠕动的肉虫,“把老子的袜子脱了。小心点,别拿你的牙碰到我的脚,要是我感觉疼了,你知道后果。”我盯着那只裹着脏袜子的脚,喉咙里又涌上来一股酸水,但我咽了回去。用牙齿脱袜子——我从来没有想过有生之年会被人要求做这种事,即便是小时候给家里养的狗脱脚套,我也是用手而不是用嘴。可是我的身体似乎已经形成了一套独立于我意志的行动程序,在我还没想好要不要服从的时候,我的上身已经弯了下去,嘴唇凑近了他脚踝的位置,牙齿咬住了袜子松紧带的边缘。那层布料一入口,一股又咸又苦又酸的味道就顺着唾液扩散到了整个口腔,纤维里浸透了他一整天的脚汗,口感像是咬住了一块在卤水里泡了半天的抹布。我用力咬紧牙关,把头往后仰,袜子松紧带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布料撕裂声,被我的牙齿扯着他脚后跟的弧度一点一点地往下拉。袜子从他脚跟脱落的那一刻,一股更加浓烈、更加原始的气味像一颗毒气弹一样在我脸前炸开,那味道浓到我的眼睛立刻被熏出了泪水,视野模糊成一片。 袜子的前半截还套在他的脚掌和脚趾上,我用牙齿叼着已经脱下来的后半截,继续往后拽,直到整只袜子从他的脚上剥离。一只四十八码的黑色大脚完整地出现在我眼前——它大得几乎不像是一个人类的器官,脚背上的皮肤因为长期穿鞋而呈现出一种与他腿部皮肤不同的深褐色,几根青筋在薄薄的皮肤下隐约可见,脚趾粗壮而长,每一根脚趾上都长着一簇蜷曲的黑色汗毛,指甲因为疏于修剪而有些偏长,边缘微微泛黄。脚底朝上的时候我看到了他脚掌的全貌——从脚后跟到前脚掌,整片皮肤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发白的死皮,尤其是脚后跟的位置,那些死皮已经钙化成了龟裂的茧子,像干涸的河床一样裂开了一道道的纹路,纹路的缝隙里嵌着一些灰黑色的污垢,不知道是袜子里脱落的纤维还是积累了多久的泥垢。脚趾之间的缝隙里,更是藏着一层白腻腻的汗垢,被汗水泡得微微发胀,散发出一股比脚底更浓烈的酸腐味。我看着这只脚,脑海里闪过了一个念头——我的舌头要舔上去,要从脚后跟的茧子舔到每一根脚趾缝里的汗垢,要把那些我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东西全部吞下去。这个念头让我浑身打了个冷颤,但我发现自己身体的动作比大脑更快,我的嘴唇已经张开了,舌头从嘴里伸了出来。 我的舌头碰到他脚后跟那片龟裂的茧子时,触感像在舔一块被太阳暴晒了三天的老树皮,粗糙、干硬,带着一种接近于生肉的腥咸味。那些裂开的纹路里嵌着的灰黑色污垢被我的唾液泡软之后,在我的舌尖下变成了一种泥浆似的糊状物,我用舌头把它们从裂缝里一坨一坨地刮出来,然后闭着眼睛咽下去,每一次吞咽都像是在吞一块黏腻的生肥肉,喉咙管拼命地痉挛着想把那些东西推下去,可它们却像长了吸盘一样黏在食道壁上。从脚后跟到足弓再到前脚掌,我的舌头一寸一寸地丈量过他脚底的每一片区域,那些发白的死皮被唾液浸润之后变得微微透明,露出下面略带粉色的新皮。清理到脚趾缝的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折磨——他五根粗壮的脚趾紧紧挨在一起,趾缝里积着一层被汗液泡得发白发胀的汗垢,那股味道比脚底浓烈了三倍不止,是一种类似于下水道淤泥和变质酸奶混合在一起的酸腐味,舌尖伸进趾缝的瞬间,那股味道像一记闷棍一样砸在我的天灵盖上,我感觉自己的脑浆都被熏得抽搐了一下。但我没有停,我像一只被训练过的动物一样,用舌尖细致地在每一根趾缝之间穿梭,把那些白腻的堆积物卷进嘴里,再用牙齿轻轻地把他偏长的脚趾甲缝里藏着的污渍一点一点地啃出来,指甲缝里的东西味道更冲,带着一种尖锐的、类似于氨水的刺激感,咬在牙间嘎吱作响。 当我终于把他左脚上最后一丝看得见的污垢清理干净,用袖子擦了一把脸上分不清是眼泪还是汗水的液体时,我竟然感觉到了一种诡异的、不合时宜的东西——一种完成任务的庆幸感,一种把脏东西弄干净的满足感,就好像我刚刚擦完了一扇积满油烟的厨房窗户,或者刷完了一双泡了三天的运动鞋。这个念头冒出来的一瞬间,我整个人像是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胃里翻江倒海地涌上来一股强烈的恶心。我他妈的在想什么?这是一个男人踩在我脸上的脚,是那双在篮球场上踩过无数人的汗和灰、在鞋子里闷了整整一天的脚,我把上面的每一寸污垢都用舌头舔干净了,我居然还觉得有成就感?我是不是已经疯了?还是说我的大脑为了保护自己,已经开始主动把这种羞辱转化成一种可以接受的情绪?我跪在那里,手里捧着他那只被我舔得干干净净、在灯光下泛着水光的大脚,手指在微微发抖,嘴唇哆嗦着不知道该说什么。然后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从我已经麻木的喉咙里挤出来,带着一种我自己都认不出来的、近乎讨好的低姿态:“麦克……左脚已经清理完了,我现在可以帮您清理右脚。等两只脚都清理干净之后,我……我可以帮您清洗肛门吗?时间不多了,我女朋友快回来了。” 麦克低头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像是在看一只主动伸爪作揖的狗,既满意又鄙夷。他把我手里捧着的那只左脚抽了回去,鞋底不轻不重地踩在我的膝盖上,然后把他另一只还穿着袜子的右脚伸了过来,袜子已经被汗浸得半透明,紧紧贴在他的脚面上,脚趾位置的布料被顶出了五个圆鼓鼓的凸起。“行啊,”他说,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跟服务员说再加一道菜,“先把这只也舔干净。不过你先别急着舔老子的屁眼——你嘴里全是老子的脚味和脚垢,你觉得我会让你用那张脏嘴碰我身上最宝贝的地方?先去刷个牙。”他说到“最宝贝的地方”这几个字时嘴角往上挑了挑,那个笑让我后背一阵阵发凉。他从沙发上探过身来,伸出两根手指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脸往上抬,拇指和食指像钳子一样卡住我的下颌骨,力道大到我能听见自己的牙齿在牙龈里咯吱作响。他左右转了转我的脸,凑近闻了一下我的嘴,然后夸张地皱了皱鼻子,一把甩开我的下巴,说,臭死了,牙膏在我洗手台上的杯子里,自己挤,刷干净点,刷不干净别回来。 我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膝盖已经跪麻了,两只脚的脚踝像是被人灌了水泥,每走一步都带着一种不真实的沉重感。我走进厕所,打开灯,镜子里出现了一张我几乎不认识的脸——嘴唇红肿外翻,嘴角还挂着一根卷曲的黑色毛发,不知道是他的阴毛还是脚毛,眼眶红得像被人揍了两拳,眼球上布满了血丝,整张脸上覆着一层不均匀的油光,分不清是我的汗还是从他的皮肤上蹭下来的油脂。我从杯子里抽出牙刷,挤了一条牙膏,把牙刷塞进嘴里,用我人生中最快的速度开始刷牙,手臂的肌肉机械地重复着抽拉的动作,牙刷毛在牙齿和牙龈之间疯狂地摩擦,白色的泡沫从嘴角溢出来,滴在水池的边缘。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劈进来一个念头,像一道闪电一样撕开了那层笼罩了我一整天的恐惧迷雾——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回去继续帮他舌浴?我为什么要舔他的屁眼?我现在就站在厕所里,口袋里有手机,客厅离大门只有几米,我可以打电话报警,我可以从厨房拿一把菜刀,我可以把厕所的门反锁上打电话给乐乐让她别回来,我甚至可以什么都不做,就站在这里,告诉他我不干了,滚出去。这个念头让我的心脏猛地加速跳动起来,我放下牙刷,把手伸进了裤兜,手指碰到了手机的金属边框。 我的手指刚碰到手机的金属边框,厕所门口的光线突然暗了下来。那扇门我忘了锁——或者说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能锁,麦克的身影像一堵会移动的墙一样堵在门口,肩膀的宽度几乎撑满了整个门框,走廊的光线从他背后打过来,把他的脸笼在一片阴影里,只露出一双泛着冷光的眼睛。他没有说话,甚至没有骂我,只是伸出一只手,五指张开,缓慢而用力地扣住了我的后脑勺,那力道就像一只成年棕熊把爪子按在了一条鱼的脑袋上,我的脖子在他的手掌下细得像一根枯树枝,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咔嚓一声折断。他的另一只手伸过来,从我裤兜里把手机掏了出来,看都没看一眼就扔进了洗手池里,手机砸在陶瓷池壁上发出一声脆响,屏幕亮了又灭了。然后他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整个人从厕所里拖了出来,我的拖鞋在地板上蹭出两道长长的拖痕,后脑勺的头发被扯得像是要把头皮整张撕下来,疼得我眼泪直接飙了出来。他一路把我拖回客厅,像拖一袋垃圾一样把我甩在沙发前面那块已经脏了的地板上,我侧身着地,肩胛骨磕在水泥地面上,震得半边身子都麻了。我想用胳膊肘撑着爬起来,但他一只手按住我的后背,我整个人就像一只被钉在标本板上的蝴蝶一样,脸贴着地,怎么挣扎都翻不过身。“给你脸了是吧?”他的声音从头顶传下来,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那股平静里藏着的寒意比任何怒吼都让我害怕,“想报警?想拿刀?嗯?”他说一个字就在我后背上拍一下,力道一次比一次重,最后一下拍在我的后脑勺上,我的下巴磕在地板上,牙齿咬到了舌头,一股铁锈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 他抓着我后脑勺的头发把我从地上拎起来,我整个人像一条被钓竿拽出水面的鱼,双腿在地上乱蹬,双手本能地去掰他的手指,但他的手腕比我两只手加起来还要粗,我的挣扎在他的力量面前连挠痒都算不上。他把我拖进了厕所,一脚踹开坐便器的盖子,然后把我整个人调转了一个方向,让我的后背贴着马桶的陶瓷水箱,后脑勺被他按着往下压,直到我的整张脸正对着马桶圈的开口。那股味道从马桶深处涌上来,虽然我们家的马桶不算脏,但只要是马桶,它就是个承接排泄物的容器,水封里残留的那一点点尿垢和管道深处反上来的下水道气味混在一起,在我的鼻腔里发酵成一种介于公共厕所和化粪池之间的微妙臭味。我还没来得及屏住呼吸,麦克的一只手就松开了我的头发,然后我听到了皮带扣解开的声音,接着是裤子落地的闷响。他转身,弯腰,双手扶住马桶两侧的墙壁,那个姿势让我瞬间明白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他要坐上来,他要把他的肛门坐在我的脸上,就像一个人坐在马桶上一样自然。 我张了张嘴,想说不要,但声音还没出口,一片巨大的阴影就从上方压了下来。麦克的屁股像一朵沉甸甸的肉色乌云,缓缓地、不可抗拒地降落在我的脸上,我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他两瓣臀肉之间那条深褐色的缝隙在视野里越变越大,然后一切都被黑暗和重量取代了。我的整张脸被埋进了他的臀缝里,鼻梁被压进了那个最柔软也最私密的凹陷处,鼻尖直接顶在了他肛门的褶皱上——那些褶皱是放射状的,一圈一圈地收紧,我甚至能感觉到上面一根一根细小的汗毛擦过我的鼻头。那股味道根本不能叫臭味,臭味是你能闻到然后屏住呼吸的东西,而他的味道是直接灌进你身体里的——那是一种闷了整整一天的人体分泌物的综合体,汗水顺着他的股沟流进肛门周围,被两瓣肥厚的臀肉夹在中间密不透风地发酵了十几个小时,变成了一种浓稠的、带着蛋白质腐败气息的膏状物质涂满了每一寸皮肤。而在那层汗垢之下,是肛门本身的味道,那是粪便的味道,虽然他的表面看起来是干净的,但肛门就是肛门,它每天都要排出粪便,无论怎么擦拭都会残留一丝微不可查的排泄物气息,那股味道被我的鼻子贴着皮肤放大了一千倍,像一把沾了大粪的刷子直接塞进了我的鼻腔最深处,在我的嗅球上反复涂抹。我的大脑在接收到这个信号的零点几秒内就向胃部发出了一道紧急指令,我的胃像一只被踩爆的气球一样猛烈收缩,一股酸液混着刚才还没消化完的唾液和脚垢残渣从胃底翻涌上来,冲到我的喉咙口,又被压在我脸上那具一百多公斤的肉体堵了回去,酸水在我喉咙里咕噜咕噜地响了两声,又从鼻腔里溢出来,混进了麦克股沟里积着的那层湿黏的汗垢里。 “舔。”他的声音从我的头顶上方传下来,经过他腹腔的共鸣变得嗡嗡的,像一口倒扣的大钟在我脑袋上方敲响。我的嘴唇已经被他的臀肉压得变了形,上唇贴着他的尾椎骨,下唇陷进了会阴的位置,舌头被他肛门正下方的会阴皮肤顶着,连伸都伸不出来。我拼命地转动下巴,把嘴从他的压迫下挪出来一点,嘴唇对准了他肛门的中心,然后像一台被按下开关的机器一样伸出了舌头。我的舌尖碰到的第一下是那些褶皱的边缘,触感像是被盐水泡发的海蜇皮,又滑又韧,带着一丝粗糙的颗粒感——那些颗粒是他没有擦干净的排泄物残渣,被汗液浸泡之后变成了细小的固态颗粒粘在褶皱的纹路里。我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喉结剧烈地上下滚动了一次,发出了一声清晰的“咕噜”声,那声呕吐的预警在我的胸腔里回荡,但我没有吐出来,因为我的舌头上沾到的那些颗粒需要有一个去处,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吞咽。 我趴跪在马桶前的地砖上,整张脸湿得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眼泪、口水、胃酸、马桶水混在一起顺着我的下巴往下滴,在地砖上汇成一小滩灰白色的粘稠液体。我的胃还在剧烈地抽搐,每次收缩都有一股酸水从喉咙口涌上来又被我硬生生咽回去,鼻腔里全是麦克肛门留下的那股介于汗酸和粪便之间的味道,怎么甩头都甩不掉,就好像有人把那味道直接烙在了我的鼻黏膜上。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听不太清客厅里麦克和乐乐在说什么,只能分辨出乐乐的几声笑和麦克低沉平稳的说话声,那个声音不急不缓,像是在跟老朋友闲聊今天的工作,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然后我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不是往厕所这边来的,而是往厨房那边去了,乐乐的拖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啪嗒啪嗒的脆响,麦克的赤脚跟在她后面,脚步沉稳,像是在自己家一样自在。 我用胳膊撑着马桶边缘站起来的动作大概花了整整半分钟,膝盖跪得太久已经发紫了,两只手抖得像筛糠一样,指尖冰凉得几乎没有知觉。我打开花洒,连水温都顾不上调就站到了水柱下面,凉水打在脸上的瞬间像有人拿一把缝衣针戳我的脸一样刺痛,但我顾不上疼了,抄起架子上的沐浴露往身上猛挤了七八泵,双手疯狂地在脸上、脖子上、胸口上搓洗。沐浴露流进眼睛的时候辣得我睁不开眼,我就闭着眼睛继续搓,从头发到耳根到肩膀到手臂,像要把一层皮搓下来一样用力,指甲在皮肤上刮出一道道红痕。洗到下半身的时候我的手顿了一下——大腿内侧那些已经干涸的精斑被水泡开之后变成了一层滑腻的膜,用沐浴露洗了两遍都还是感觉没洗干净,那种滑腻感像是渗进了我的毛孔里。但我没有时间再洗第三遍了,我关掉花洒,一把扯过毛巾架上的浴巾裹住身体,用另一条毛巾拼了命地擦头发,擦到一半突然想起马桶旁边地砖上那滩呕吐物还没处理,又跪下去拿着花洒对着地砖猛冲,水花溅得到处都是,把洗手台上的牙刷杯都冲倒了。 当我换好干净衣服推开浴室门的时候,厨房那边飘过来的味道让我愣住了——是红烧排骨的酱香味,混着老抽、八角和冰糖的甜咸气息,浓油赤酱地弥漫在整个客厅里。我光着脚走到厨房门口,看到乐乐系着围裙在灶台前翻炒着锅里的排骨,脸颊因为灶火的热气泛着两团健康的红晕,嘴角挂着笑,嘴里哼着一首我没听过的小调。而麦克坐在餐桌前的椅子上,面前的玻璃杯里泡着我爸从杭州带回来的龙井茶,他翘着二郎腿,身体靠在椅背上,正在跟乐乐讲一个关于他队友在比赛中投篮投到对方篮筐里的笑话,乐乐的铲子停在半空中,笑得肩膀一抖一抖的,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个在半小时前把脚踩在人脸上、把精液射满一个男人全身的人,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客人,一个被女主人热情款待的、阳光帅气的大学生。他听到我的脚步声,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目光平静得像一面结了冰的湖,嘴角那丝笑还没完全收回,看起来就是在一个正常的社交场合对一个刚出厕所的室友点头致意的样子。只有我知道那个笑容底下藏着什么,那是一个猎人在看一只被他剪掉翅膀的鸟在地上扑腾时才会有的表情,带着一丝慵懒的满意和一丝淡淡的嘲讽。他的目光在我脖子上扫了一眼,那块被马桶圈磕出的青紫色淤痕像烙铁烙上去的印记一样暴露在衣领外面,他没说话,但嘴角的弧度往上挑了一丁点。 晚餐桌上摆了三菜一汤——红烧排骨、清炒时蔬、麻辣豆腐和西红柿蛋汤,乐乐的厨艺一向拿得出手,排骨烧得酱色油亮,夹起来的时候肉和骨头将离未离,送到嘴里轻轻一抿就脱了骨。可我却尝不出味道,所有的食物在我嘴里都像是嚼一团没有味道的蜡,咸味甜味酸味辣味全部被麦克那股脚汗和肛门的气息覆盖了,我的味蕾像是集体阵亡了一样拒绝工作。乐乐坐在我对面,筷子夹着一块排骨往嘴里送,眼睛却看着麦克,用一种我很久没听到过的、带着好奇和赞赏的语气跟他聊天。“孙泽远从来没跟我说过他有这么厉害的队友,你打球这么好,以后肯定能打职业吧?”麦克笑着摇摇头,谦虚地说还差得远,然后把话头转到了我身上,说我平时训练很刻苦,身体素质虽然比不上他,但投篮的准度在队里数一数二。这句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配上他拍我肩膀时那只温暖干燥的大手,在外人看起来就像是前辈在真心实意地夸奖后辈,乐乐感动得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说你看你师兄对你多好。我挤出一个笑容,点了点头,低下头继续扒饭,米饭噎在喉咙口怎么都咽不下去。 晚上十一点,乐乐洗完了澡,穿着那件我送她的粉色丝绸睡衣侧躺到了床上,头发还没完全吹干,几缕湿发散在枕头上,散发出一股椰奶味的洗发水香气。她翻了个身,把一条腿搭在我的腿上,手搭在我的胸口,抬头看着我说,今天你室友来家里做客,我挺开心的,感觉他挺照顾你的,就是突然闹肠炎把人吓坏了,你现在肚子还疼吗?我摇摇头,说不了,然后转过身,一把把她搂进了怀里。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需要一种证明——证明我还是一个男人,证明我还是那个可以让自己的女朋友在身下呻吟的男人,证明今天下午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一场荒谬的噩梦,不会改变任何事情。我把手探进她的睡衣里,从她光滑的腰线上滑上去,摸到了她胸口的起伏,她的皮肤是温热的、柔软的、细腻的,像一块上好的羊脂玉,和麦克那种被汗毛覆盖、散发着体臭的粗糙皮肤完全不同。我低下头用力地吻她的嘴唇,舌头撬开她的牙关伸进去,她被我突如其来的狂热吓了一跳,轻轻推了一下我的胸口,嘴唇从我嘴里挣脱出来,小声说了一句你的舌头怎么这么苦。我听到“舌头”两个字之后脑子像被人点了一个炮仗,轰地一声炸成一片空白,然后一股更猛烈的情欲涌了上来,像要把我整个人烧穿一样。 我的吻从她的嘴唇滑到脖子,从脖子滑到锁骨,最后把整张脸埋进了她的胸口,像一只饥渴的动物一样在她的双乳之间拱动。她的皮肤带着沐浴后的清香,是那种干干净净的女孩子的味道,像晒过太阳的棉被,像刚割过的草坪,应该是让人心安的味道。可当我把鼻子紧紧贴在她的皮肤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我的大脑却不受控制地浮上了一个画面——不是眼前的乐乐,而是今天下午我跪在麦克面前时,把脸埋进他腋下的那一刻。那股浓烈的、带着汗馊味的、像在潮湿的塑料袋里闷了三天的旧皮革一样的味道,像一条蛇一样从我的记忆深处钻了出来,顺着我大脑里的某根神经一路往下爬,穿过胸口,穿过小腹,缠住了我的下体。我他妈的硬了。当乐乐在我身下发出第一声轻柔的呻吟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不是她漂亮的脸蛋和温柔的声音,不是我们过去两年的任何温存时刻,而是一个男人布满汗毛的腋窝,是他胯下那团蜷曲的黑色阴毛,是他那只四十八码的大脚踩在我脸上的重量,是他肛门那股让我差点把胃吐出来的恶臭压在我鼻梁上的触感。我疯狂地在乐乐身体里进进出出,像是在和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搏斗,每一次冲刺都带着一种近乎愤怒的发泄,可不管我怎么冲,麦克的影子就是挥之不去。最后我射在乐乐体内的时候,高潮的快感只持续了不到两秒,然后铺天盖地的羞耻感就像一面水泥墙一样压了下来,把我整个人埋在了黑暗里。乐乐已经在我身边睡着了,均匀的呼吸声在安静的卧室里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潮汐声。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把手伸到鼻子前面,仔细地闻了闻自己的手指——上面残留着今晚洗澡时的沐浴露味道,但在我记忆的深处,在我鼻腔最深的那一片黏膜上,麦克的味道还在,像一颗被植入我身体的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引爆。然后我意识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比今天下午发生的所有事情加起来都让我害怕——我不只是没有因为那些味道而彻底萎掉,我反而因为想起了那些味道而兴奋了。我对那个毁了我自尊、把我当成一条狗一样踩在脚下的男人,产生了某种我不愿意命名、也无法命名的感情。